在和南宫宇**的第二天,我就后悔得想把自己宰了!真不知道自己是吃错了什么药!#蝴居然个gay,听说这里圈子里很多人都去过他的聚会,他像一块投进湖里的巨石,让平静的gay圈波澜乍起。这个发现对我来说,不亚于哥伦布看到了新大陆,心里莫明的有些不安。也许是对他的畏惧已经根生地固,但凡和他有关的地方,我是绝足不去,甚至连罗纳河都不去了。但事情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变得复杂,日子仍然和以往一样平静。他并没有骚扰我,就是大卫也和往常一般无二,偶尔在酒吧里遇上,有兴趣就上,没兴趣就点个头打个招呼笑笑而已。或许,真像他说的,他不再是南宫宇,而我也不再是林重生?毕竟这里是法国。
我不知道这两年他发生过什么事,是不是把脑子撞坏了,现在他像脱胎换骨的另外一个人,原来身上阴狠残忍的气势是丝毫感觉不到了,真成了众人口中传颂的风趣幽默和善得体的绅士。他若不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了佛,就是已经功成身就完全成了魔!!我小心谨慎地站在离他最远的地方。
“林,下午抽个时间帮我把画送到这个地址。”罗伯特是我的教授,最近正在筹办一个的大型画展,听说是一个很倾慕他的画商全额赞助的,六十好几的人这几天精力旺盛得像二十岁的小伙子。他是一个天才,只不过时运不佳,不过哪一个天才有好的运气?大多数都是死后扬命。一打开地址,我就僵住,帮他开画展的人居然是Renascence!!
我送画过去的时候,他和几个人正在书房会谈,见到我只是礼貌的点点头,然后安排助手也就是他的情人john带着我把画放好,接着就继续他的讨论去了,前后不过十分钟。原来听过一个笑话,一个上夜班的年轻人深夜回到家,习惯把鞋子重重摔在楼板上,每次都要吵醒楼下的老太太,老太太就找上门提意见,这一天他刚摔了一只鞋,就想起老太太的话,于是把另一只轻轻放下,结果天没亮就被怒气冲天的老太太敲醒:“另一只鞋你要什么时候才脱?”而现在,我就是那个老太太,神经紧张地盯着他等着另一只鞋子。
帮着教授又送过几次画,遇到他空闲的时候会请我喝杯茶,如果忙的时候他仅仅是点个头,代表已经看到。久了,我也疲了,心想那只鞋和笑话里一样早就放下了。几次来往,我和john慢慢熟了,我承认我很好奇,什么样的人能成为南宫宇的爱人?南宫宇是为了他改变?jonh看上去像个大孩子,其实是一个很干练的人,我曾经看到半个小时内他只用电话就解决掉七八件棘手的事,作风雷厉风行,干脆果断,不是简单的人。
“john,你是怎么认识Renascence的?”
“在酒吧遇上的,他让人无法抗拒,不是吗?”jonh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谈情说爱沟通是很重要的,想像南宫宇用法文谈恋爱。
“听john说你在打听我?”他递过支票给我,不经意地说
我脸一红,边收好给罗伯特的支票边心里痛骂john,一个大男人怎么比女人还三八?!
“比起原来,你像变了一个人,我猜也许是他改变了你。”我嘴一咧,几个月平安无事的相处下来,我对他已经比较随意。
“你到是一点没变,仍然是那么蠢。”他走过来,轻挑地用食指勾起我下巴。
“是,我是个简单的人。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走了。”我扭头避开他轻浮的举动,心里有点厌烦,我不并习惯别人随便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