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胸有大志(1 / 3)

魔临 纯洁滴小龙 3007 字 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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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渊出场的气势,那真是十足。</p>

虞化平,</p>

当年的四大剑客之一;</p>

燕京城西平街,郑凡刺杀赵九郎的那一晚,虞化平一人轻松拦下了李良申,同时还能抽出一剑,劈了那辆马车。</p>

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江湖上也鲜为流传;</p>

但李良申先是在京畿之地被困了几年,再被新君揉捏了一顿,前不久才终于盼得一个机会率兵去了南望城。</p>

其四大剑客的气度,早就不复了。</p>

剑嘛,要么仗剑天涯自由自在,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要么,剑如风起,人行上坡,好歹也得扶摇直上平步青云。</p>

李良申两样都不搭,这剑,也就越发沉和重了。</p>

入乾之战,</p>

小河边,</p>

虞化平一人挡住百里剑与造剑师数日。</p>

虽说最后百里剑是死于燕军军阵之中的,但没人会怀疑虞化平的的确确有以一挡二的实力。</p>

和平西王爷当年也被强行拉入什么所谓的“四大将星”之列后来又不提了一样,</p>

如今四大剑客也已成过往云烟,</p>

虞化平,</p>

是名副其实的当世第一剑客。</p>

王爷前些日子还曾调侃过他,问:老虞啊,你现在是天下第一剑客了吧?</p>

剑圣的回答很谦虚:天下很大,总有人不喜扬名的。</p>

王爷的回答更直接:真要有那么三两只,哪天他们想扬名了,咱就派大军去扬了他!</p>

咱大燕的平西王爷是个好面子的人,</p>

自个儿邻居,哪能不是第一呢?</p>

不过,</p>

在此时,</p>

这位第一剑客,却真的是有些过于……迫不及待了。</p>

大楚造剑师曾说过,剑,主要还是靠人来养,当世第一剑客的剑哪怕是一把锈蚀了的废剑,那也是第一名剑!</p>

且,龙渊,怎么着都和废剑不搭关系,是真正意义上的名气和本身都是当世一流的神兵!</p>

就这样,</p>

易主了?</p>

这赶着上趟的意思,也着实过于明显了一些。</p>

甚至压根不算是迫不及待了,还带点强买强卖不许反悔的意思!</p>

按理说,以他的身份地位,哪怕是再大的达官显贵,都得求着他去收自家的子弟,就这,还得看剑圣的心情如何;</p>

当年百里剑在上京城,就是太子武师。</p>

所以,剑圣这般做,简直是将自己的姿态,折级到了很低很低的位置。</p>

但,</p>

剑圣本人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p>

他等不及了,也不想等了。</p>

灵童之于修炼大家,就如同雕刻师遇到了上等玉胚,心痒难耐啊。</p>

若是大妞抓吉时,没去选那把剑,那剑圣说不得也就作罢了。</p>

但大妞可是真真切切地选了那把剑,</p>

而且,</p>

最要命的是,</p>

她还能感知到百里剑剑灵的情绪!</p>

剑婢,是天生剑胚,意味着其本身在修炼一途上,别的剑客穷极一生所追求的“人剑合一”之境,对她而言,是生来有之的。</p>

只要得名师指点,正常成长,不出意外,日后,一个三品剑客,是跑不掉的。</p>

虽说三品之中也分上中下层层高低,但哪怕是最低等的三品剑客,在江湖里,也是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p>

而大妞这种,灵童之体先不说,生来就能感知到剑灵情绪,和剑能达到心意相同……</p>

这意味着什么?</p>

意味着自己思索琢磨半辈子的开二品之路,在大妞面前,就是一片坦途!</p>

以剑身替人身,以剑意同人意,二品之力入剑,入本我开二品。</p>

这是剑圣的剑道,</p>

大妞,</p>

则完美符合剑圣的剑道。</p>

所以,</p>

虞化平不矜持了,他矜持不下去了,这次要是错过,他会发疯的,是真的发疯!</p>

老虞声音先到,</p>

却并不是只发出了个声音自己再做个高人,</p>

他本人,也很快就出现了。</p>

剑圣家和王府之间,是有共通的,剑圣进王府,就跟回自家后院儿串门一样简单。</p>

他来到大圆桌前,</p>

看着坐在那里的大妞,这个精致如瓷娃娃一般的姑娘,让剑圣心底无比喜爱。</p>

大妞靠着龙渊,</p>

看着剑圣;</p>

本能的,</p>

绽放出她那在这个年龄段堪比二品剑意的童真笑容。</p>

剑圣身子微微后仰,他快要化了。</p>

这时,</p>

一旁当爹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p>

王爷走到剑圣身后,伸出手指,戳了戳剑圣的肩膀。</p>

“我说……”</p>

“你闺女,是我虞化平的关门弟子。”</p>

“但是……”</p>

“以后在我死之前,你闺女的安危,我保了!”</p>

“然而……”</p>

“以后每次你出征,我必伴随,保你于军中平安。”</p>

“闺女,快,拜师。”</p>

郑凡走上前,轻轻按了按大妞的小脑袋,来,给师父磕头。</p>

其实,郑凡对自己闺女能得剑圣赏识,收为弟子,是乐见其成的。</p>

天天不喜欢剑,喜欢刀,郑凡支持。</p>

毕竟,在郑凡心里,天天似乎也更适合像老田那般,提刀纵横疆场。</p>

闺女的话,郑凡自然不会想着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当个安静恬然的大家闺秀,但也没想过让闺女以后去当个梁红玉战阵厮杀,这太苦也太累;</p>

若是闲散时,在家当公主,烦闷时,出门当女侠,这日子,才算真的逍遥。</p>

先前的几个“可是”“然而”,无非是得了便宜再卖个乖,王爷也不可能去给剑圣设置个什么门槛儿或者把自己的闺女弄个待价而沽。</p>

剑圣当然也清楚这一点,</p>

不过二人实在是太熟悉了,再者自己又真心想要收下这个弟子,所以配合着郑凡把这个流程走一遍,满足一下他吧。</p>

大妞还是有些懵懂的,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规划,在此时就被她爹给安排下来了。</p>

不过,她看着龙渊的神情,像是真的在看宠物猫猫狗狗一样。</p>

她喜欢龙渊,喜欢龙渊剑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气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