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大虎,把鸡蛋吃喽。”</p>
饭桌前,剑圣将自己刚刚剥好的鸡蛋送到大虎的碗里。</p>
“嗯。”</p>
刘大虎点点头,很乖巧地吃起了鸡蛋,同时还扒拉着粥和咸菜。</p>
剑圣也剥了个鸡蛋,自己一口一口地吃着,同时,指了指面前的粥盆对女人道:</p>
“以后早上别熬粥了,大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点儿好的,等今晚你下了工后,去将军府铺子那儿问问,接一些羊奶回来,给大虎早上喝。”</p>
女人还没说话,旁边正在喝粥的老太婆不满道:</p>
“喝粥多好啊,羊奶多贵啊,可不兴过日子这么造的。”</p>
剑圣笑了笑,道:</p>
“可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点好的,以后才能长得壮实,少生病。”</p>
“粥怎么不好了,多香啊,姑爷,你这是没经历过灾荒,闹灾的时候,连树皮都被人给啃没了,有口粥喝,那真是烧高香了都。</p>
再说了,羊奶那玩意儿騒腥味儿那么重,有啥好喝的。”</p>
剑圣摇摇头,在这件事上,他很坚持。</p>
他是剑客,自小练武。</p>
俗话说得好,穷文富武。</p>
一个武者想要培养起来,首先就得吃得好,一般家庭可经不起这般去造,根本就供养不起。他是正好年幼时碰上了师傅,否则以后就算练武,身子骨不行,也很难有这么大的成就。</p>
这个时代,江湖武者因为经常受伤,其实对一些药理也是懂一些的。</p>
搁在后世,其实真能称得上半个营养学家和半个药剂师。</p>
“就是熬粥,也多放些肉和蛋进去一起熬,鱼片也可以,不要再熬这种白粥了。</p>
羊奶的话,得喝,瞧着雪原上的野人,他们日子其实过得比咱们好不到哪里去,但体格身量却都不小。”</p>
“姑爷,照着你说的这个日子过下去,咱们这家岂不是…………”</p>
剑圣放下筷子,</p>
沉声道:</p>
“听我的。”</p>
老太婆当即闭嘴。</p>
到底是家里唯一一个成年老爷们儿,哪怕身子骨现在不行,但说话,还是有分量的。</p>
女人也点头道:</p>
“知道了,下工后我就去买。”</p>
“嗯,不要怕花钱,等我身子骨再养好一些,还能去当值的,不会饿着咱家。”</p>
“家里银钱是够着哩。”女人自己做工也是有银钱的。</p>
老太婆撇撇嘴,继续扒拉着粥碗,故意吃得很大声,还砸吧砸吧嘴。</p>
她是真看不惯这瘫姑爷这般大手大脚过日子的做派,</p>
但偏偏人家是给自己亲孙子好吃好喝地供着,</p>
她还真没办法继续较真下去,</p>
不管如何,她是能瞧出来,这新姑爷是打心眼儿里对她亲孙子好。</p>
一家子吃过早食,</p>
老太婆收拾碗筷,</p>
女人得去上工,</p>
剑圣则拄着拐杖,带着刘大虎去学堂。</p>
刘大虎的书册和笔墨放在一个小布兜里,剑圣坚持要自己提着,刘大虎就搀扶着剑圣的一只手,陪着他往前走。</p>
与其说,是这个继父送孩子上学,倒不如说是孩子在陪着继父去学堂。</p>
路上,刘大虎碰见不少同学,有人看见刘大虎的爹是这个样子,忍不住带着些许戏谑的语气喊道:</p>
“大虎,这是你爹哇。”</p>
刘大虎每每都挺着胸膛,</p>
大声喊道:</p>
“对,是俺爹!”</p>
丝毫没有自己爹得拄拐走路颤颤巍巍是个废人的自卑。</p>
送到学堂门口,刘大虎从剑圣手中接过自己的布兜,对着剑圣作揖到底:</p>
“父亲,孩儿去上学了。”</p>
“好,好好听先生的话。”</p>
“是,父亲。”</p>
等看着刘大虎跑入了学堂,剑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转身,继续拄着拐,准备回去。</p>
谁晓得,一转身,居然就看见穿着一身番衣的郑伯爷。</p>
郑伯爷穿的其实不是番衣,是四娘以前为自己编织的卫衣,不过因为戴帽子,且能够遮掩自己的脸,所以平日里郑伯爷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时,都是这个装束。</p>
毕竟,走到哪里被围观欢呼到哪里,一开始,自然是很爽的,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反而更想要一种安静。</p>
“哟,巧了么不是。”郑凡笑道。</p>
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p>
“吃了么?”</p>
“吃了,你呢?”</p>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p>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p>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p>
“送你回去?”</p>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p>
“可你的身子?”</p>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p>
“成。”</p>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p>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p>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p>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p>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p>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p>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p>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p>
“那可不。”</p>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p>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p>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p>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p>
“总得有些区分的。”</p>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p>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p>
“那些女人呢?”</p>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p>
“有点不太讲究。”</p>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p>
但这南面,</p>
说句心里话,</p>
在我的设想里,</p>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p>
“那还差很多。”</p>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p>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p>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p>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p>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p>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p>
“是个人才。”</p>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p>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p>
除了,没自己好看。</p>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p>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p>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p>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p>
“一万蛮族铁骑。”</p>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p>
“哟,那可真是不错。”</p>
“其实,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p>
“不,你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p>
“被你看出来了。”</p>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p>
“好吧,我检讨。”</p>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p>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p>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p>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p>
“我是说他。”</p>
“不一样的,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真的不多。</p>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要不是你开口举荐,我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p>
他很可能,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p>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p>
“幸存者偏差?”</p>
很显然,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细品起来,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味道。</p>
“啪!”</p>
就在这时,</p>
一声碎响传来。</p>
一辆牛车上,坐着一个老翁,老翁身旁,放着几个小酒坛,在牛车前,刚刚砸坏了一个酒坛,里面没酒水溢出,应该是空的。</p>
砸完酒坛后,</p>
原本洗衣服的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p>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一个年长,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的姿色,就是现在看起来,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想来应该是老翁的妾。</p>
一个年轻,虽说衣着普通,但也难掩俏丽,应该是老翁的女儿。</p>
老翁身上衣服邋遢,但能看出曾经的华贵,应该原本也是家境优渥的主儿,只不过因为战乱破了家,妻女得靠着为伯爵府做工来养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