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冤家路窄一年级入学,是依据学区编班;升上小学二年级时,学校按照往例,要重新编班,以平衡每班学生的素质,同时对每位任教的老师也比较公平。
而重新编班的办法,是根据一年级学生的智能与学习成绩,以「S型」
的规则来编排学生班级,再由每位级任老师抽籤,以决定未来三年所带的班级,而且一直要到五年级,才会再依学生升学与否,分为升学班与就业班,再次重新编班。
世间事就有这麽巧,全年级四百多个小朋友,我跟那个「赤皮皮」
的女生,竟然又编在同一班,而且级任老师还是一年级的那位郭老师。
这下好了,那个女生因为不要跟我同班,第二天就闹情绪的赖在家裡不来上学,真是有够伤脑筋!再加上她妈妈(王美伦老师)也是学校的老师,(那时,她妈妈年约二十八,可是学校裡的大美人),因此,就开始撒泼的要她妈妈设法把她转到别班。
她说:无论如何,就是不要跟我这个白痴同班。
这件事对学校来说,可说是相当为难;一方面是郭老师的面子挂不住,因为不知情的人,会以为她妈妈是跟郭老师不合,很容易引起误会。
再者,学校编班是公开的制度,已行之有年,不能因此而落人口实,让人以为她妈妈耍特权,可以挑选老师,可以任意将自己的女儿编到想要去的班级。
再者,此事若被教育局的督学查到或是被市议员知道,那校长铁定要吃不完、兜着走了!再说,我老爸是从事建筑业的,在地方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事要是如她所愿的转了班,那依我老爸的脾气,他会认为是自己的孩子遭受羞辱,那可是他忍不住的事!也因此,校长在权衡轻重下,他不愿轻忽或得罪任何一方,只好宛转的向她父母说明不能转班的原因。
那女生的父母也是明理的人,知道不能宠爱自己女儿,就决定接受校长的裁定。
结果呢?那女生闹了一个星期,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回来上课,不过她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要跟我同桌的坐在一起。
(那时是两个学生共用一张桌子)事情能这样解决,那是再好不过,而郭老师也很用心的访问了双方家长;除了要家长协助开导小朋友的心理,也希望我跟那个女生的心结,能慢慢解开。
当然,双方家长都是明理的人,都把我们的事当作是小孩子之间的玩闹,根本上也不须过度重视。
问题是:我跟那个女生,却从此步上又是竞争、又是吵闹的冤家路。
因为以那个女生而言,她一直以为我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也像头大笨牛,一点也不尊重她,时常找她麻烦,让她的脸面挂不住…。
对我而言,毕竟我还只是个八岁的小孩子,虽然我不会、也不知道结冤报仇,但要我乖乖的顺从她,以我的个性,那是绝对做不到的事。
但是无论如何,我跟那个女生就是如何的不愿,还是开始彼此同窗共读的日子,而且还是同窗了五年。
因为到了五年级,当学校再度重新编班的时候,我跟她竟然又编在同一班。
真个是冤家路窄!(3)小小冤家我跟那个女生在功课上,彼此总是互别锚头,总是一个第一,另一个就第二。
以学科而言,我在算术与自然方面比较强,她则是国语、社会比较好;术科方面,我是美术与体育比较拿手,她则是唱歌、跳舞与写字比较出色。
至于班上其他同学的表现,就比较一般,当然也有时常拿「鸭蛋」
的小朋友,也就是说:每一班五十几个小朋友之中,都是有几个比较「优秀」
的学生,有十几个中上的,十几个中等的,剩下的就比较普通的了。
再以品德方面来说,我们这一班的小朋友,大部分都是「循规导矩型」,只有几个比较顽皮。
卫生条件来说,那也是有些差异,有些同学常在晨间检查时,因为没带手帕、卫生纸,而被老师打手心。
(那个时代可以体罚学生,不过大多是打手心、打小腿或是罚站,严重一点的,还会举椅子罚站。
)至于流鼻涕的、吐痰的、不洗澡的、衣服不换洗的…,状况很多啦!当然跟小朋友的家境也有关係。
至于我跟那个女生,我们算是比较特别的,除了成绩比较好,规矩礼貌也不差。
每天上学都是穿戴得整整齐齐的,都会带手帕、卫生纸。
我跟她要说不同的,那就是放学的时候,我总是衣服歪七扭八,有时还沾一些泥土;她则是仍然乾淨清爽。
这个差异主要是她在活动后,都会打理自己的仪容;我则比较不在乎,反正回家以后,自有老妈帮我处理。
那个女生其实也不是文静型的,她在运动方面好像也不错,赛跑、打球等玩起来也是很疯,皮肤有点黑,刚开始还绑两条小辫子,到了五年级,就剪「清汤挂麵」
的女生头。
还有,我是从四年级开始戴眼镜,她则是到了小学毕业,好像也没近视什麽的。
不过在三年级的时候,她曾经被传染砂眼,也被传染过头蝨。
那段台湾经济还很艰苦的年代,这二种病传染的蛮多人。
她跟一些女生被集中坐在教室的一角,每天早上都要点眼药水,头髮也要抹杀头蝨的药水,看起来蛮可怜的。
到了四年级以后,我跟那个女生在班上的关係,可说是到了「争战不休」
的境界,即是一般所谓的「一山难容二虎」,但是通常都是我会故意去逗她,她则比较小心眼,都是她在找渣,我是比较不会计较的啦!举例来说,每次考试的时候,老师为了成绩快一点出来,通常都是由同学们互改考卷。
记得有一次月考,我的考卷是给邻座的一个女生批改,那个女生改完的考卷,她竟然拿去複改,还指着一题,举手问老师说:「老师,吴健雄这题,是不是要改错?」
原来那是我答桉的「国」
字写得比较快,把中间的那一撇,跟口字连在一起而看不清楚。
郭老师拿着考卷端详了一下,就说:「字是潦草些,那扣一分好了。」
为了这件事,我是气得整整三天不跟她说话。
另外,就是一些小事也能吵。
比方有一次阅读课,我们班上在看从图书室搬来的故事书,那个女生指着我说:「你的书还没有看完呀?真笨耶!这本「福尔摩斯探桉」
真的这麽难?要让你看那麽久吗?」
我懒得理她,她又用那种藐视的语气问我:「就你一个人霸佔着,别人都不要看呀?!」
「哼!我有没有看完,关妳什麽事?这麽好看的书,我要慢点看,怎样?不行吗?气死你!」
我瞪着眼睛说。
「气不死我,气不死我!是你笨,看书慢又不关我的事,能把我气死吗?」
说罢,「哼!」
的一声,就转身走了开去。
又有一次,因为虽然到了九月,天气还是酷热难当,我跟几个男生在午休的时候,跑去水龙头那边互相泼水玩,把走廊一大片地板弄湿了;她马上跑去跟老师打小报告,说我在玩水。
郭老师回来后,见到那一大片地板湿漉漉的,又见我跟那些男生的衣服都湿了一大半,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她不能不处罚,就要我们先把湿衣服脱下来晒乾,再叫我们把地板擦乾淨,然后不让我们睡午觉,要我们在走廊上排一排罚站,因为我是领头,还被打了一下手心。
而她看我光着上身在罚站,还故意跟几个女生走到面前,端详着看我出糗的样子,还嗤!嗤!的偷笑。
因为我有点小聪明,是比较顽皮,鬼点子比较多,班上的男生都对我言听计从,甚至有些女生也喜欢跟我玩,吃午饭的时候,也会跟我交换配菜。
而那个女生就不一样,她跟几个女生自成一党,有时我叫她们过来一起玩,还会「故作高尚」
的忸怩一番,有时还会说我们是野孩子,说我们幼稚,才不要跟我们玩。
其实,我看她都是站得远远的,在偷看我的一举一动。
最特别的,是每学期开学后,都要改选班长跟副班长。
那时老师的作法,都是在开班会时,先由同学们提名,再由大家无记名投票。
(另外的干部,则是提名后,举手表决。
)乱好笑的是:班上一共57个学生,其中女生30个,男生比较少,只有27个。
照理说,男生女生都会壁垒分明、分边分国,因女生比较多,对她比较有利才对。
可是选举的结果,未必是她比较多票,有些女生还会投给我,以致大多是我当班长,她只能当副班长。
为了这件事,她的一些死党就提议,要老师改变选举的办法,就是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班长;而那些会跑票的女生,怕给人说是「女生爱男生」,就只好举手投她一票。
真是有够心机的,不过我也不反对,因为当不当班长,对我一点也不重要。
只是给她当班长的那一学期,班上就会比较一板一眼的,若是我当班长,则是会比较活泼、有乐趣。
举例来说,我会带同学们玩泥巴,我会带头去摘学校围牆边的莲雾或芭乐给大家吃(那是隔壁班一个学生家裡种的,而那个学生的爸爸跟我老爸很熟。
),或者,若是夏天天气热(那时的教室没电扇),我会叫男生把南侧的窗户拆下来,这样通风比较好,就比较凉快,等到放学打扫时再装回去。
这件事对她而言,她总是批评反对,说我自作主张,说我违反校规,甚至说:全校也没哪班敢这样做!(我这个办法,刚开始是老爸教的,而且行之多年,老师跟校方也都默许着,从没反对过。
)说起校规,印象最深、也是如今回想起来还会偷笑的,是五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有一次开班会,那学期她当班长,所以是她当主席。
因为我看不惯她跟几个女生像中学女生一样,把书包用侧揹的方式揹在一边,于是我就举手提议说:「我们班上有些女生,明明还是小学生,竟然学人家中学生,把书包揹一边,我认为这违反校规,希望要改过来。」
我这发言真的是因为她们违反校规,当时我并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是要找她麻烦。
因为那时的小学生,都是把书包交叉揹的,也就是说:书包的背带,是从胸前斜揹而过的。
听到我的发言,那个女生先是有点意外,后来竟又涨红着脸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有人提议表决,竟然还是49比8票的通过了。
(女生投我这边的,竟有22个之多),由于是压倒性的通过,因此就规定女生从此要遵守校规,揹书包时,不能侧揹,否则要罚擦一天的玻璃。
只见那个女生气得牙痒痒的,还暗骂的说:「妳们这些笨女生!」
这句话被我听到了,我觉得很意外,为何她没骂我,反而骂那些女生呢?事后,那个女生跟她的死党还是依然故我,每天还是侧揹着书包,根本不把班会的决议当作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