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来说,是第三次。
第一次是在年会上面,上面那些领导说得天花乱坠,她在底下听得昏昏欲睡。
秦蓁给了她一颗糖,说是能提神。
第二次,是在她大三那年。
许瑟大三那年,犯了个事儿。
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她把一男生胳膊给摔断了。
事情是这样的。
她大三那年,已经跟江御在一起有段时间了,但是他们系里有个男生追她。
真的是那种死皮赖脸地追,甚至还放出豪言:“有男朋友了怎么了?有男朋友我也能泡到你。”
哦对,还不算追,用那个男生的话来说,是泡。
那男生家里不是江城的,但是也挺富,许瑟拒绝了两次后,发现他还是跟个狗皮膏药一样贴上来,就明白了口头拒绝没有用了。
她平时对那男生也没什么好脸色,但是架不住人家不要脸,巴巴地贴上来。
说难听点,就是犯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