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身后这群人里有几个达到褪变级别,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并没有打算展露褪变之力的想法,可能不会,也可能不熟,还有可能是不屑用,觉得杀只鸡犯不上用牛刀。
反正不管怎样,没有用褪变之力对我而言就是好事一件,管你有多牛,不用褪变之力就是不如用褪变之力的厉害。
黑光一闪,红光似血,不,那就是血液,新鲜的热血,血珠高高飙起,在最高点暂且停留,经阳光一照,闪烁出慑人的美。
三个冒险家猝不及防,丢了小命,一个被枭首,一个自肩膀处被砍断,还有一个被拦腰斩断。
第三个尚没咽气,痛苦的呲牙咧嘴,结果被后面赶上来的同伴踩成了肉酱。
瞬间被干掉三人,负责追击的冒险家众顿时减缓了速度,却又不肯放弃追击我这条大鱼。
看来里杰城城主慷慨,肯定下了重金来买我的头颅,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悍不畏死之辈。
常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便是如此。
单纯的勇夫是成不了事儿的,所以他们没抓到我,却被我干掉三人。
干掉了三个家伙之后,我见状,再次拔腿就跑。
这群冒险家被气得不轻,一个个叫嚣着抓住我之后,一定要开膛破肚,再把我丢进油锅里炸。
我完全无视了他们的叫嚣,继续狂奔。
距离魔法飞艇基地只剩不到二十米,我只需几个飞窜,就能逃进基地,介是,就算卡特·霍顿亲自带人过来,也绝不敢在飞艇基地生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