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十里地之外的冯德麟第二天就知道了发生在新民的事,渠道来源不详。这位年轻的少帅根本不畏惧他的大名,直接就给了他一记响当当的耳光,这让他大光其火。你不是要庇护黄奉廷?哥不但抄了他的家,还把他拿下了,你又如何?想当初他和张作霖叫劲时的风光,现在终于报了回来!
他忍不住直接向张汉卿发了一封措辞极其严厉的电报:“…纵兵扰民,枉顾司法,有天理乎?何其胆量之盛耶!”
张汉卿笑了笑,大笔一挥回复说:“有样学样耳,何五十步笑百步!再者司法与行政本无碍,彼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也。”笑话么,也不想想哥来自百年后,这行政法的精髓可是吃透了的,它的原则可是不管你有什么想法,政|府想做的就是要做,即使是错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但在判决生效之前,行政执行还是坚决要做的,大不了是临时工干的。
可是你若是敢暴力抗法,真当政|府是吃干饭的?一个人来干叫螳臂当车,人多了叫聚众滋事,有理能让你没脾气,没理你还敢无事找事?
冯德麟对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后辈也没有脾气,继续纠缠自己会伤了面子,而且小张有完全的底气和他对着干,人家也有一个满编旅在背后撑腰呢。他只有把火撒在老张身上:“纵子于乡间作威作福,百姓动辄得咎,旦夕不保,民众生活于水火。”这个电文是发给北京中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