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举旗起事(2 / 3)

我是崇祯四皇子 玉召 1077 字 2021-03-03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吓!

崇祯皇帝瞪大了眼,他看着眼前跪在地上的乡民大脑一片空白。

杀人?

举旗?

起事?

推翻县衙?

一瞬间,他想起了那李自成,据闻,那李自成便是杀了和老婆通奸的奸夫,然后又杀了老婆,因为害怕惹上官司,便投军起事了。

怎的......朕也成了这等人了!

周皇后听此如同崇祯皇帝一般变了脸色,忙是附耳道:“夫君不可啊,如今李贼已经占领北地,如果我等此时起事,岂不是成了贼兵的靶子?还是南下留都为好!”

众村民见崇祯皇帝又不言语了,顿时嚎啕大哭,言什么“苍天无眼,奸佞横行”什么“我等皆死,大仇难成”......

他们嚎啕大哭着,甚至有些村民竟然以头抢地,满面献血。

那老汉好不容易见到了一点希望,怎能轻易放弃,便跪在地上,以膝前行,来到崇祯皇帝近前,哭道:“不瞒恩公,此等举旗之事,在隔壁乐陵县举旗之后,我等九村十八里也有了打算,想学那乐陵县。

只是偏僻之地,无甚有名气之人,这才迟迟没有举事,今遇到恩公,始知此乃上天所赐,敢请恩公带领我等九村十八里的乡民,共举大事!”

“对啊,里老说的句句属实,还请恩公怜惜我等性命!”

众人跟着帮腔。

明代实行的是里甲制度,以自然村为单位,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一里十甲,每甲十户。每里推举丁粮多者十人为里长,每人轮流担任一年,十年一周转。

因为没有村长这一说,因而德高望重的村老(里老)便成为了村中类似于村长的人物。

明太祖曾亲自颁布的《教民榜文》说:里老主持本乡本里的民事审理和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凡属婚姻、田土、盗窃、子孙违反教令,以及犯奸、作伪、人命案不愿告官,愿在乡里解决的,可以在申明亭会审,里甲长、粮长参加,里老可以做出裁决,进行调解。

弄了半天,原来这老汉竟是吴家村的里老,怪不得有如此大的号召力。

但崇祯皇帝关心的地方却明显不在这里,他有些惊讶道:“你是说在乐陵县也有人举事,可是反那李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