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7 有法律常识地乱搞 遗孀(2 / 3)

遗情书 木子美 756 字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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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法律所不允许的前提下公开、介入别人不愿公开的私隐的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一男一女你情我愿地做了,女的告诉别人这个男人跟他做了,但男人不愿别人知道,这算侵犯**吗?”

“不算。”“但实际这个男人不愿公开,并因她的公开受到伤害。”“本身这个男的和女的发生关系不是单方面的事情。”

“恩,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我没学过法律。那么这个男的就没法告这个女的了?”“那要看那个女的是怎样公开了。如果是大肆宣扬,并怀有恶意,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侮辱罪。”

“侮辱罪又是怎么界定?”“你来了我当面和你解释吧。”“恩,你自愿与我发生性关系吗?”

“自愿。”

“你付打车费算是付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