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上稍稍一红,道:先生的食量很大。
我笑了笑,说:小时候在米国流浪,总是吃不饱。长大了,能吃得饱了,所以饭量很大。
你从小就在米国吗?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爸是偷渡到米国的。后来,遇上一同偷渡到米国的母亲,她来自哥伦比亚。呵呵,于是,我就这么黑。在我七岁的时候,他们就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生命,我成了流浪的孤儿。
她点点头,说:你的遭遇真让人同情。不过,你这份食量和高超的身手,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我吞了牛肉,一抬眉毛,淡道:哦?是吗?什么样的故人?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的,至少叶余桐还没有忘记曾经有个夏冬吧!
她看了看窗外,神思有些飞远的态势,然后才苦涩一笑,说:是的,一位故人。只是现在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当初,我们还有过婚约的。
哦?婚约?我故作惊讶,问道。
是的,婚约。只可惜,婚姻有时候不是爱情的体现,所以我们注定了不能走到一起。但我还是很喜欢他,常常想念他。他救过我的命,他的父亲帮助过我的父亲以及家人。他是个食量很大的英雄,做过很多惊天动地的事情。只是命运对他是不公平的,现在,他已经下落不明,不知是生是死。很多人都在怀念他,我也无法例外,哪怕是我们一生注定了不能在一起。叶余桐说这些话,声音很动听,但幽幽然然,透着一种淡淡的伤感在里面。
我听得有些感慨的笑了笑,而她也抱歉的笑笑,说:对不起,我不应该在这个美好的午餐时候讲这些的,没打扰到你吧?
我摇摇头,说:没有,挺好的。看来,你那个朋友真是个人物。
是啊,是个人物,这世界没有谁能比他还人物了,简直就是一部传奇,但却有一个没落般的结局。她很感慨的点点头,深叹了一口气。
那时候,她的餐食也送了上来。她举起了面前的红酒杯子,对我道:艾斯,谢谢你,你为中国人争了光。
我也举了杯子,淡道:没什么。泡妞并没有什么错,但侮辱和看不起中国人,便是一种大错。
她脸上微微一红,有些羞涩的样子,然后和我撞了一下,说:干杯,为了民族的荣誉感。
我只能什么也不说,默然点头,然后喝了一口红酒。我可以为民族的荣誉感而做一些事,但我的民族,呵呵,已经把我钉在了耻辱柱上。
接下来,我们各自吃着饭,聊着天。反正就是瞎聊,她对于我的过去底细还是比较好奇的,我也就按着小东北为我做证件时的身份说,也是圆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