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本来是各种风格的东西,鸳鸯锅里烫一烫,出来的味道能有千般变化。
在国外留学的那段日子,上官耀受够了面包汉堡薯条加牛排的日子……
什么,你说有钱人不吃那个?整个国家就那么点食品物资,在材料和味道的基础上又能翻出什么花样?
法国的红酒鹅肝是不错,但是那玩意儿又不能当饭吃,好歹上官耀也是二十出头年富力强的小伙子,那种装x的玩意儿怎么能满足他的口腹欲?
所以,还是火锅好。
唔,傅司霆也挺好的。
还记得好几年前,他在准备最后的毕业论文考试时。因为连续熬了好几个通宵,咖啡一杯接着一杯,最后搞成了急性胃炎住院。
美国的福利好,但是美国的医疗效率不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