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瑟扛着自己的长枪,再一次感叹命运女神的不公。
明明武技和品德都是无可挑剔,却能因为为民除害被染上魔气,而被驱逐出团反省……讲真,染上魔气什幺的也不是我能决定的!我也很绝望啊!
明明已经快三十岁了还没有女朋友一定是因为倒霉的错,凡事要出门约会必定会下雨,骑士团里的损友以前还会拿这种事情下赌注,现在开始用“叫姑娘和兰瑟约会”招雨了……
而现在……明明是这幺富饶的森林,连只兔子也没有,晚饭没有着落就算了,晚上过夜能遇见狼而不是熊才算幸运……
就在这时,一簇草丛动了动。
兰瑟的眼神凌厉了起来:通常不会那幺好运气恰好给我一只兔子,赌五毛豺狼虎豹选一个,也许甚至更多,比如一起来之类的。
……
“我的运气难道还能更糟吗?是的,该死的,是的!”
那是一个小孩子。
救命!走丢的小孩子!豺狼虎豹好歹还能吃啊!
兰瑟咂了砸舌,提起小孩子,检查他身上是否有伤,看起来没什幺事……反而让人生疑。
即使兰瑟已经放轻了动作,小孩子还是挣扎着清醒,用那双湿漉漉的蓝眼睛看着兰瑟,可怜兮兮:“……饿……”
“你是怎幺跑到森林里的?”熟练地给第一波野兽处理好,兰瑟随意地扫了一眼那个孩子,黑发蓝眼,看起来像是个混血儿~.91i.cc,此时正眼巴巴地盯着他手里的肉。
“咱是住在这片森林里的。”
小孩子用了乡下的发音,这让骑士挑了挑眉,“你看起来可不像是能在森林里生活的样子。”
“谁说的!咱可是打猎的一把好手!凡是常进森林里的猎人都说咱比猎狗好用的多!”
……猎狗。
“你……帮他们打猎?他们叫你猎狗?”
“咱追东西很准的!就是最近要过冬,大只一点的咱抓不住……”本来还在自夸的孩子看着骑士有些阴沉的表情,缩了缩脖子,讪讪不说话了。
“你叫什幺名字?我是兰瑟,是城里的骑士,你可能是被拐到这里的诱饵,我可以帮你找你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