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躺在床上,看着陌生巨大的房间,还觉得有些做梦,直到程清的电话打来,对方震惊表示不理解:“什么?!你现在就在司鹤霄的床上?!他又把你那个了??”
林恩红了红脸,小声说:“就一下下...”
“你!你个没出息的东西!怎么男人说两句好话就跟着跑了?你忘了是要过来说分手的?何况你们...你们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啊!太离谱了,你赶紧给我打点钱,我现在就去京城找你!”
林恩乖乖的给他转钱,昨天司鹤霄就将自己的工资卡上交,并且还给他一天至少要花两万以上的任务,正好他还惆怅没地方花钱呢。
“他现在把你当情人!这是要养你!你难道不是应该不屈不挠,坚决不用他的钱,并且让他追妻火葬场吗?”
林恩:“可是我们互相喜欢,为什么要这样?”
“他说了,他赚钱就是给我花的,就像是我曾经赚钱给他一样。”
在林恩眼里,他们从来都不是什么情人关系,是正经处对象,正经夫夫。
家里的财政大权原来是交给司鹤霄的,现在交在自己手里,也没什么呀。
一家人,又不会怎么样。
程清:“....”
败给甜言蜜语哥和顶级恋爱脑。
他觉得自己甚至不用去京城了,不然要活生生被他气死。
“那你可一定要把司鹤霄看好了,他现在是大总裁,身边指不定有多少莺莺燕燕呢,前一阵还嚷嚷着要订婚,现在对自己未婚夫说不要就不要的人,你觉得他能好到哪里去?”
林恩道:“你说的对,那我应该怎么做。”
“把他财产先转移一下,让他把所有资产都安排在你名下,至少将来你被踹了以后有东西傍身。”
林恩倒不是不爱钱,毕竟这世上谁能抵抗过金钱诱惑的味道呢。
只是林恩觉得,他和司鹤霄之间不需要这些。
躺在床上和程清聊了大半天,做饭的阿姨过来给他做午饭,还打包了一份准备送到公司里去。
司鹤霄从来都不吃公司里的食堂,都是做了后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