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心中竟然生长出了一种可怕的念头,他不想要放弃这样的生活,反正林恩是个瞎子,或许,自己在回到司家后,也能做一辈子的邱振云呢?
“振云,你在听我说话吗?”林恩说了半天,没有听见他的回话,又反问了一句:“好不好呀?”
“什么?”他短暂的回神。
“我想去应聘。”
邱振云微微皱眉:“应聘?为什么一定要出去赚钱?”
“你之前和我结婚把我带回来都花了五十万了,现在家里应该也没钱了吧?我想着,多赚点钱,攒一些,咱们去医院看看腿,万一还能站起来呢?”
邱振云:“为什么先看我的腿,而不是你的眼睛。”
林恩歪头:“我这双眼睛早就习惯了,没事哒。”
其实林恩知道换一双眼角膜的费用,他的血型还特殊,费用高达上百万,凭借他们现在的能力卖掉房子只为了一双眼睛实在没必要。
“咱们家你才最重要呀,不然娶我回来干嘛呀?”林恩没心机的笑起来。
他还乐呵呵的围着围巾做饭。
将手中打散的鸡蛋放进了蒸笼中。
邱振云的心里只道这个小瞎子实在是傻。
他根本不是什么邱振云,却一次次要给自己卖命。
这个蠢货!
笨蛋...
“那你要做什么?”邱振云的心中有些发紧。
他不能随便动用自己卡中的钱,因为在京城中真正的司鹤霄已经在车祸中死了,若是让人知道他还活着,之前的一切就白努力了。
而邱振云家里的存折其实还有两万,但他根本不知道密码。
一时之间,他竟然需要一个眼瞎的omega出门工作来养活自己。
林恩似乎不觉得这有什么。
在他的心里,两个人是伴侣,是要过一辈子的人。
“我们是要一直在一起的人,难道还要分你我吗?将来你的腿治好了,不就可以出去工作啦?等将来生活好一些,我们再养个小宝宝,怎么样?”
林恩的话对他来说太有吸引力了。
他这样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也配有自己的孩子?
还是和林恩吗?
一想到那需要彻底标记,邱振云的耳尖又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