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糖味道在空中飘香,更像是一缕发丝剐蹭在男人的心窝。
邱振云脱口而出“不讨厌。”
他沙哑的说:“随你,碰。”
“嗯?”
林恩的耳朵很好看,白皙皮肤透着粉,灵动的听到了他的话,笑起来:“好~”
此刻的林恩,更关心他的腿。
他不知道邱振云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瘸腿,但他只怕会连累丈夫和自己一个挨打,贴心的帮他捏腿。
“这几天我把家里规整一下,有空了我就出去找份工作,赚钱了带你去治腿,好不好?”
邱振云抬眼看他。
对视上那双灰蒙蒙却又如同海洋一般美丽深邃的双眼,心中为之一振。
“我们才结婚不到24小时。”
林恩歪头:“那我也是你老婆呀,养你,怎么啦?不犯法。”
邱振云的喉咙一噎。
他只能在沈城待两个月。
等到腿好,等到公司暗中操作结束,他还是司鹤霄,是那个天之骄子,是能站在世界顶峰上的男人。
而沈城的林恩,永远都是林恩。
他只是两个月的邱振云啊。
“林恩,你甚至都没见过我的样子,就愿意喜欢我?”
林恩点头,被人打的肿胀起来的小脸有些滑稽。
邱振云道:“我可不是一个好人。”
“你在说什么傻话呀,”他像是乖巧小狗一样亲在男人的手背上:“以前在林家,我吃不饱,穿不暖,无论是爸爸还是继母都讨厌我,总是打我。”
“你不打我,甚至愿意花好多钱娶我,难道不是好人吗?”
“是好人,怎么就不值得我喜欢了呢?”
是啊,相比之下,在邱振云的身边紧紧24小时,却也是最开心的24小时。
嫁给他,等于嫁给了自由。
林恩道:“你不仅仅是好人,我们还是家人。”
“在一张结婚证上的家人。”
邱振云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了下,长久未被人触及的冰山好似在这一刻融化了似得。
他抚摸着林恩的脸颊问:“疼吗?”
林恩摇头:“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