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赵国庆伸手要钱(1/10)(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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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庆来借钱,别说苏大强不情不愿,就是赵美兰也是心有不甘。</p>

这和电视剧中的设定情况又有所不同。</p>

电视剧中,赵美兰可是标准的扶弟魔。</p>

而现实里的赵美兰,却想过自己的生活。</p>

但是这钱又不能不借。</p>

毕竟,这是两家早就约定好的。</p>

“真是造孽啊!”</p>

苏明哲梳理了苏家目前的状况,挠了挠头。</p>

自己这身体,虚岁才十二岁,马上上初中。</p>

弟弟苏明成比自己小三岁,虚岁九岁,上小学四年级。</p>

小妹苏明玉虚岁只有五岁,还是在幼儿园里厮混,马上上幼儿园大班。</p>

因为家里孩子小,赵美兰和苏大强每天中午的时候,都会回家做饭吃饭。</p>

现在是暑假,苏大强的工作是学校图书馆管理员,没什么事做,下班时间早,十一点半左右,就溜班回家,给一家人做饭。</p>

而赵美兰是护士,下班时间晚一些,回到家基本上就是十二点半左右。</p>

每次,赵美兰下班,苏大强已经做好饭菜,一家人就等着一起吃饭了。</p>

今天,赵美兰下班,就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弟弟吓了一大跳。</p>

赵国庆被苏明哲打了一顿后,就躲到在苏宅胡同深处,在苏大强回家时,都没露面,一直等亲大姐出现,这才跑出来,抹着鼻涕眼泪,哭诉道:</p>

“姐啊,你要给我做主,苏家的人欺负我,还打我……”</p>

赵美兰看着弟弟惨兮兮的模样,本来还挺心疼的,但是一听他的话,就不信了:“苏大强敢打你?他吃了熊心豹子胆了?”</p>

赵国庆连忙解释道:“不是苏大强,是他儿子,苏明哲!”</p>

赵国庆话一出口,赵美兰脸色更是不信:</p>

“国庆,明哲才多大,他怎么可能会打你啊?想打也打不过啊。”</p>

赵美兰此时只当自己这个弟弟又整什么幺蛾子,对他的话,是一个字都不怎么相信了。</p>

“好了,先回家吃饭吧,别在外面站着了。”</p>

赵美兰说着,就推着自行车进了家门。</p>

赵国庆自然是不甘心,跟在后面,喋喋不休,继续唠叨,控诉苏明哲用木尺抽打自己,说着,还让赵美兰看自己身上被抽打的血瘀青痕。</p>

赵美兰看到弟弟身上一条条血痕,也是心疼不已,忍不住问道:“国庆,你这是被谁打的?”</p>

赵国庆被问得要吐血,感情刚才自己白说了。</p>

“就是苏明哲那个兔崽子打的。”</p>

“不可能,明哲那么小,他怎么可能把你打成这样?”</p>

知子莫若母。</p>

赵美兰对自己的孩子还是非常了解的,知道自己大儿子平日子乖巧听话,断不会大逆不道,殴打自己的舅舅。</p>

再说了,苏明哲才十二岁,瘦瘦弱弱的样子,怎么可能打得过二十二岁又胖又壮的赵国庆啊。</p>

赵美兰这是惯性思维,根本没有想到,她的弟弟究竟有多窝囊废。</p>

“就是他打的。”</p>

赵国庆跟着赵美兰进了屋,就见饭桌上已经摆好饭菜,这是准备要吃饭了。</p>

这个时候,赵国庆胆气壮得很,见苏明哲后,就忍不住趾高气扬,吼道:“苏明哲,你打我的事,我已经告诉我姐了!”</p>

“切!”</p>

苏明哲先回了一个白眼,这才一副气耿耿的样子,从座椅上站起来,走到还有些怀疑的赵美兰身边,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鞋印子,委屈道:“妈,我舅抢我的东西,还用脚踹我肚子,我的头都被打出一个鼓包,你摸摸……”</p>

好像谁不会告状似的。</p>

苏明哲也害怕赵国庆告家长,所以保留着证据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