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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李冬的福,他上次买的衣服鞋子可以穿一整个冬季。

毕竟是一名普通打工族,奚星伶也不敢天天穿着大牌去上班,那样太惹人注目了。他只能私下穿一下过过干瘾。

李冬说得对,他现在需要的不是表面的虚荣,而是内心的充实。

只要内心充实了,穿什么不都是美美的?

不过能穿大牌当然好啊,奚星伶还是很爱那些死贵死贵的大牌。

他立志要成为一个顶级的珠宝设计师,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穿奢侈品出去显摆。

李冬回来的那天是周末,奚星伶从头天晚上就开始狂敷面膜。到第二天出门之前又敷了一片,就是好朋友上次介绍的那种,见男朋友专用面膜。

嘴里呢喃着男朋友这三个字,奚星伶眉开眼笑,满脸都是甜蜜的神情。

“啦啦啦……”他唱着歌,把自己打扮妥当。

毛衣配浅蓝色修身牛仔裤,外面再穿一件大衣,脚上蹬着小羊皮短靴,既保暖又好看。

因为李冬不喜欢香水味,奚星伶就放弃了香水这件调情利器。

他围上围巾,提着一个黑色的流苏包包就出门。

到达机场才十一点钟,李冬的飞机至少还要两个小时才能着陆。

奚星伶的心情丝毫不受影响,他喜滋滋地坐在出口等,一等就是两个小时,过程中没有一点点不耐烦。

反而很享受等待李冬的这种感觉,心里面酸酸甜甜地。

如果硬是要找一个词来概括的话,那就是恋爱。

眉梢上的喜色掩饰不住,奚星伶满腔的情绪洋溢在表面上。他激动地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速写本和铅笔,在人来人往的机场画起设计稿来。

“不知道二少会不会吃飞机餐?”奚星伶等到十二点多的时候,他觉得肚子有点饿,但是又不想自己去吃东西,他想等李冬一起吃午饭。

“算了,那我去买点东西吃吧……”奚星伶嘀咕道,他收起速写本和铅笔,起身时,发现周围有不少女孩子关注自己。

虽然他是弯的,弯得不能再弯了。可是被女孩子关注仍然很开心,因为好看才会被关注。

“唔……现在都一点了……”奚星伶拿着一个饭团,站在便利店门前一边吃一边走,顺便看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