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蓝恩再次轻描淡写的重复了一遍。</p>
“我高兴。当我把那个伯爵大人的脑袋砍下来的时候,我觉得我一定会特别爽。心情舒畅。就跟大热天喝了杯冰镇的黑麦伏特加一样。”</p>
“你、你”</p>
特莉丝在这种话语下不知所措。</p>
她见过为了钱的刺客,见过为了名声的刺客,甚至见过为了家人安全而不得不干活儿的刺客。</p>
但就是没见过一个只图让自己舒心,就要去送死的刺客!</p>
是的,想要杀斯泰萨伯爵,这个行为被特莉丝定义为“送死”。</p>
“就这样吧,特莉丝。这几天和你接触,我感觉很愉快。我的行动不会牵扯到你和凯拉,也跟艾瑞图萨没关系。说真的其实本来我干这事儿就不是为了这些。现在也算是回归本真?哈哈。”</p>
说完之后,蓝恩的手便离开了锥形水晶。</p>
他把手上凉丝丝的啤酒一口饮尽,木质的大酒杯“哐当”一下砸在桌子上。</p>
“呼-舒服了!”</p>
蓝恩从威伦开始,见到了那里的生存之艰难,虽然也一并见识了那里的民风之恶劣、歧视之横行。</p>
但是他仍就在那里得到了一个村子的友谊,认识了很多个善良的家庭。</p>
他也在营地里见证了那些无辜无助的孩子,他救下了大部分,但仍有小部分被带走。</p>
现在,因为敌人的强大就让他回头?</p>
实话实说吧。</p>
没可能。</p>
不知是因为蓝恩就是这样的人,还是基因种子的影响,反正在愤怒、无畏、坚决交杂的等等情绪之中,还有一种昂扬的情绪在迸发.</p>
他很兴奋。</p>
他开始感觉到刺激。</p>
“伙计,从这里到维吉玛,最快多长时间?”</p>
从座位上起身,交还酒杯的同时弹出个银币,蓝恩对着酒保招呼。</p>
“坐船,半个白天就够。”</p>
“是吗,还真快。”兜帽之下纤薄的嘴唇勾起了满意的弧度。</p>
现在,我有了你的名字啊,伯爵大人</p>
你明我暗的第二轮,咱们来玩玩看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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