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曾是红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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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人们才恍然大悟,合力擒了小偷。

(天哪,这是有些可怕的。许多小偷是有群的,一般是同伙作案的多,幸亏是一个么。阿眉因为想到如今汽车上的扒手非常猖狂,成群结队的,做坏事情,客人反倒噤若寒蝉。前天还看个新闻,一个农民工见义勇为,却没有人帮忙,反而被一伙小偷刺死了。)

是这样的,所以我的头脑中就对这个人有了好感。也就多看了几回,他呢,因为我的叫喊,大概有感谢之心,也看了我几眼。

再坐回椅子后,突然地他说,我好象见过你的?

我笑笑,这怎么可能呢?因为我对他是一点影响有没有的,他是不是套近乎。

想不到他又问,你是不是某某重型机器厂的?

我惊讶了,因为他说对了。我说,你怎么回知道的呢?

因为,我也是这个厂的,不过我是个小钳工。

啊!真的,太好是,我是这个厂的,不过是新来工作的。

哦!那你就是师妹了,我可是高中毕业就来工作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的。他问了我具体什么工作。

我说我是技术科的。

他说,啊是技术科的,那你是大学生吧。他大着嗓门一说,车上的全回头看了,毕竟那个时代大学生稀少,女大学生更加少的。

我很有些自豪地笑着点点头,说是的。

他忍不住竖起大拇指道。厉害!真的厉害!我可是高考才考200来分的。

(呵呵,这真的是有些奇遇的味道了)

就这样,等到新的星期开始上班的时候,他竟然找到了技术科,一到我们的办公室一见我就高声喊道,喔!才女哪,固然是在这里,到底是大学生,啧啧,办公室比我们车间可是天地有别啊。说的其他的同事都好奇地看了他。

我一见是他,就笑了说,哦!我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报纸上讲过的王大军,在公交车上见义勇为,他是我们厂的工友。(事情被公交车司机报告到公交车队,又报告到报社上去了。刊登了一则小社会新闻。)

听我这么一说,同事们回过神来,说欢迎欢迎,是我们厂的啊!都友好地与他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