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准(3 / 3)

神都锦绣 钟山布衣 1842 字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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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实着实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p>

谢岩看他纠结、忧思的模样,只能给出提示——雇请、商税及联合各家。</p>

简单而言,就是复制“卫岗乡”的“成功经验”。</p>

由于刘仁实长期担任军职,并无“施政”经历,所以谢岩不得不详细解说……</p>

一番长谈下来,刘仁实不仅记住了应该做的事情,也终于明白皇帝为何让自己“担此重任”。</p>

很显然,刘、谢两家的“密切关系”,注定谢岩不会袖手旁观,定然会用“卫岗乡”的人力、物力进行帮助。</p>

在得到谢岩的一些承诺后,刘仁实深感满意,心中也有了诸多底气。</p>

接下来,话题由“公务”转至“私事”,刘仁实出言问及:“警官与贺兰氏婚期可定否?”</p>

“暂未定。”谢岩跟着道:“冯县男归期不明,定远兄料已在返回途中,吾以为,放于明年更好。”</p>

事关谢岩与冯宝,刘仁实当然不便多言,然闻得“定远”二字,不禁感触而言:“十一郎一去近十年,也不知变成何等模样?”</p>

“往返数万里,平安归来即是天大福分。”</p>

刘仁实微一点首,以示认同。</p>

这一晚,刘仁实留宿于“谢府”,直到第二天方才离开。</p>

两日后,大唐皇帝李治收到刘仁实上书,称:“臣奉旨‘督办军需’,自当尽心竭力。为黎民计,当设‘作坊’于‘登州’,故奏请陛下,征‘商税’,以免朝廷钱税有损……”奏疏中,大致写明欲设“作坊”数量,以及可雇请百姓人数,甚至连缴纳税额,也做了大概估算,总之,整篇奏疏内容,以力求说清楚事情为准,并不追求遣词造句。</p>

李治阅看完这份充满了浓浓“卫岗乡”风格的奏疏,不禁哑然失笑,情知刘仁实必定是“请教”了谢岩,否则绝无可能写出如此文章。</p>

李治的本意其实很简单,任命刘仁实,一是“回报”其历来对自己的支持,二来也是因为谢岩主政“卫岗乡”。</p>

大宗“军需”,尤其是“野战工事”那一部分,非“卫岗乡”不可,而刘、谢两家为“通家之好”,刘仁实主办,要比旁人更有便利。</p>

但没有想到的是,刘仁实弄出来这么一份“奏疏”,文中言之凿凿,以详实的数字和确定的语气说明——“登州”开征“新商税”,利大于弊。</p>

既然如此,李治不觉得有否定理由,于是在奏疏上,朱笔亲批一个“准”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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