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招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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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李乐平考核,然后点头。</p>

听到这话,李自清沉默了下去,他看了眼夜玫瑰,心里只感觉有些可惜。</p>

如果李乐平不出现,那他和余知乐联手的几率要大很多的。</p>

毕竟,他给余知乐的东西要比夜玫瑰要多的多。</p>

“后天,启程前往大京市,属于国际刑警的培训要开始了,为期七天,你们培训完之后,就可以成为正式的国际刑警了。”李乐平望着街道的尽头,霓虹涉足此处,止步此处,黑暗络绎不绝,绝不消声灭迹。</p>

“明白了。”两人点点头,前一刻还要生死相搏,下一刻就要成为队友了,说起来也是有些讽刺的。</p>

李乐平没有说话,他在复盘着这一场短短不过十几分钟的火拼。</p>

余知乐得到了什么?</p>

李自清得到了什么?</p>

夜玫瑰又得到了什么?</p>

总结下来,最大的赢家还是余知乐,他驾驭的第二只鬼,然后全身而退。</p>

而李自清和夜玫瑰只是加入了总部而已,仅此而已。</p>

“才十八?”李乐平觉得这家伙不亚于那些老家伙的算计了。</p>

“恐怖的家伙,目标明确,善于骗人。”这是李乐平对余知乐的评价。</p>

这种人不加入总部可惜了,但加入总部就是个祸害,这个人似乎并不喜欢总部。</p>

川市飞机场,余知乐坐在大厅里面,想着自己应该去哪里。</p>

“接下来该去哪里呢?”余知乐望着人来人往的机场,有人着急的询问登机口在哪里,有人快步的离开机车,有人哭哭啼啼,有人笑着回味着之前的旅途。</p>

余知乐看着这一切,神情很平静,还有半年的时间,他或许不应该着急去弄第三只鬼。</p>

“或许,我应该未雨绸缪,先把隐患给扼杀了。”</p>

“比如把某双鞋子给拿在自己手里,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某个媳妇不会过来找我。”余知乐摸了摸下巴,觉得还是有些道理,按照这个时间线,那个人应该还没有穿上那双鞋子。</p>

余知乐点点头,越想越觉得可行,没有鞋子的新娘还能是新娘吗?</p>

废话当然是,但不能走出灵异之地的新娘,不足为虑。</p>

只要自己不作死就行了。</p>

当即,余知乐站起身去购买了下一个城市的机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