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虫节时,他举着一枝光秃秃的玫瑰,对我说:和我在一起吧,我以后保证只要你一个。
我只以为是恶作剧,才刚被同学捉弄过,便对他也无好脸色。
然后,他一下子丢掉花,哭着跑开。
事后,我听同学坦言,才知道那居然不是他们准备的恶作剧。
那个哭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矮子,让我一度感觉十分可爱。
后来,上了战场,偶尔在记忆里翻出来,都会笑一笑。
余轻真的很可爱,在会所包厢里,灯光乱闪,烟雾缭绕,都掩饰不住他的光彩。
他褪去所有青涩,仿佛终于打磨完毕的原石。在一圈虫里,众星拱月,懒洋洋地眯眼抽烟。
他的随手指了我,把我抱在怀里。
我受不住那又呛又辣的烟味,忍不住咳嗽几声,旁边玩疯的虫起哄:这新来的是看不起我们二少,经理在一边将腰弓得更深,赔笑得更灿烂。
他却把烟掐掉,笑骂一句:就一根烟,你们瞎起什么哄?
然后,搂紧我,和经理说:这虫我要了,一会送到我家里去。
我向来是个诚实接受自己处境的虫,既然已经低如泥土,就没必要揣着云端上的高高在上。
余轻的家是大面积的灰白颜色,房间摆设极少,显得十分空阔。
他要求我叫他“主虫”,但我在心里私底下仍然叫他余轻。
他和别虫玩乐时,嘴角总是一抹嘲讽的笑。
但家里只有我和他时,他却极少在笑,经常一个虫盯着角落发呆。
那一刻,他显得很孤独,仿佛没虫能走进他的世界。
过了有小半个月,他才要了我。
他亲得我身上满是吻痕,做到我脱力昏迷。
迷迷糊糊,我仿佛感觉到他在亲吻我的额头,脸上湿湿热热的。
于雌子而言,必然经历的充斥痛楚的初夜,我却一无所觉,只有舒服。
每个周六晚饭时间,他总会消失,厨师只端来我一虫份的晚餐。
我开始以为他是出去玩乐,他却总会在两个小时后赶回来,一言不发,紧紧抱住我,那是我们最亲密的时刻,比行欢更要亲密。
后来,我想,那时的他,就像被卷进洪水中,快要窒息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