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景天的身体不由得朝门口偏了偏。
只不过,嘴上是另一番说辞:“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留下来陪奶奶也不是不行,可现在,不是还有唐黎嘛,她一会儿嫌这里的蚊子大,一会儿又嚷着想坐凯迪拉克,就算我要留在这里,也得先把唐黎送回去。”
“要不这样,”宋景天趁势提出自己的建议:“奶奶你安排一辆车,让我送唐黎回家,然后,我再回来陪奶奶。”
明知小家伙在说瞎话糊弄自己,靳骊华也没生气,只问他:“你很喜欢唐黎?”
不等宋景天回答,靳骊华又许诺:“只要你同意留在这里,我就让唐黎永远在邦康陪你。”
“唐黎可不会答应。”宋景天往搪瓷杯里装了一个鸡蛋。
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唐黎唠叨一晚上的凯迪拉克,不就是他大哥。
心有所属的唐黎,怎么可能跟着他种瓜。
靳骊华却不以为意,只淡淡道:“她答不答应不重要,这件事,只要你同意就够了。”
然而,直到宋景天端着一搪瓷杯的早点离开,也没给靳骊华一个回答,只剩那束路边薅来的龙船花还躺在饭桌上陪着她。
这孩子不喜欢邦康。
或者说,不喜欢和她待在一起。
但这无疑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知道自己如今处境不好,所以选择讨她开心。
这种讨好,又显得那么自然。
靳骊华拿着花起身,走到佛龛前,拉开下方抽屉,取出一张照片,正是英年早逝的宋靳阳。
“这是那孩子亲手采的花。”靳骊华将相框摆在小佛像旁,也把花束供上:“我想,你肯定是喜欢的。”
“那孩子,很喜欢那个叫唐黎的女孩。”
靳骊华纤白的手指,拂过照片上儿子嘴边:“妈也看过了,确实是个聪明的姑娘,看人的眼神很正,没那么多小心思,不像你自己找的那个姜云曦;最重要的一点,她还是你大哥中意的人。”
说到这里,她面上流露出缅怀:“当年你大哥抢走你喜欢的人,导致你早早离开了我,现如今,我终于将孩子接回到身边,也知道孩子需要母亲陪伴,所以……”
“妈相信,你肯定也会喜欢她。”
宋景天回到小楼,唐黎刚准备出门去。
一觉醒来不见小家伙,她简单洗漱了就要去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