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旋下旨封文武众臣,诸葛亮、郭嘉、庞统等十六人皆封为一等侯,关羽等十二将军封世袭将军,其他文武,俱论功行赏。
金旋使人于宫左侧修建总理府,置各部于其中,为办理全国政务之所。
于宫右侧修建军事司,为关羽等将处理全军军务之所。
于宫前侧修参谋部,为郭嘉等军师研究战略战术之所。
金旋又于宫后建亲兵府,为赵云等办公之所。
众文武见金旋只封臣下,不封诸子、外戚,上表请之。
金旋曰:“今诸子尚幼,无功而得厚禄,不经磨难,只识享乐,日后为君必是昏君,为王必是庸王。孤于长安建学院,命诸子就学其内,诸位公子可去同读,延明师教以明理通文。诸子年长,须到边塞苦塞之处历练,后到县中任职数年,方可赐以爵位。诸子知民苦,必为民着想,不行暴政也。此不封诸子之故也。外戚之祸,汉高吕氏,西汉未王氏,皆为祸天下。何进遭祸,离此不远。外戚权重,不是祸国便是祸己。但使其不缺衣食,有能者视才用之,无能者禄养余生,为彼福也。”
众文武觉其言有理,不再提此事。
金旋即位后,天天早朝,不胜其烦,召诸葛亮等商议。
金旋道:“今国家若大治,须以法治,而非用人治。只要凡事皆有法可依,则地方官以法为据,据理断之,则朝堂之事则少,朝廷用人亦少,久之则节省朝廷用度。此一举而利万年之事业。”
诸葛亮等议论纷纷,不知从可下手。
金旋道:“今可先从《民法》开始,凡民间纠纷有案宗者,整理成案宗,而后总结成解决方案,此即法也。历朝皆有《法》然太过冷通,至使断案时人情之风大盛,此为官员贪污受贿之弊端。若立法细,凡事依律,则必会政治清明。然后做《刑法》凡杀人者,强奸者,贪污者,伤人者,等等罪应用刑者,阅案宗细分其类,然后合理定之。实施时有弊病处则改正,附以细则,则几年内此几法可成。”
诸葛亮等众人领会,尽心前去办理。
金旋又命诸部之事可自处理,不须事事俱报。
诸郡不能决者到部,诸部不能决者到副总理,副总理不能决者到总理,总理不能决者到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