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未见过这东西,听少年说是长在山野田边路边,很难找。
“没错,它就是地枇杷。”
这玩意儿是他还在孤儿院里时被院长带着去找过几次,小时候他们没条件吃糖,院长偶尔会带他们去附近的山上采摘一些野果来解馋。
地枇杷是周余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一种,至今仍然念念不忘,记忆深刻。
他取出一个剥掉外面那层皮,露出里面浅粉色的肉,中间还有一圈细密的黄色小颗粒,香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
他把剥好的果肉递过去:“尝尝。”
段戎晒花生手上沾了水还没去洗,低头直接张嘴咬住少年手里的果肉。
“很香甜。”他如实说。
“对吧?我很喜欢吃这个~”周余说着给自己也剥了一颗,“一会儿送两碗去给小羽他们尝尝。”
自从狼爹和狼崽子他们住在小院里后,小姑娘也不过来玩了,对狼的恐惧大过了对金毛的喜爱。
帅哥以为是自己魅力减小,还忧郁了小半天。作为一只爱美又骄傲的金毛,帅哥是很享受有人被它的英俊潇洒迷住,眼睛围着它转的。
她不来,周余就只好经常去找她了。
地枇杷个头小,两碗份量已经不少,是他篮子里一半多的量。
他对段斐和段小羽,可以说还有无人谷里的其他人,周余都不曾对他们小气过。
何伯和高山他们收割完稻谷之后的水田里,已经重新种上了新的作物,糯米和小麦。种子都是周余给的。
段戎心里一半感激一半爱怜,他的小鱼,好的让人挑不出一点不好的地方。
而这么好的小鱼,是他段戎的夫郎。
想到这个,段戎就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嘴角。
周余没注意到他的表情,他看了眼院子里的花生,全部摘下来洗干净后就铺晒了两床席子,他估算着约莫可以装两袋,他们人少也够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