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说过了如果我雇佣了你,或是你来我们家做客时受到了伤害,我是要负责的。但是如果你是拿着一把刀,或是还心怀着阎王的孩子的话来我们家了,我们国家的法律在这样的界定里似乎还有些模糊吧。
毕竟我们这里不是西方的国家,因为西方一些国家的法律上说,就是小偷去你家偷东西了,但是他要是从你的房上摔下来而受到伤害,那你是要负责的,所以在我们这里我们还是尊重这有些模糊的法律吧。
模糊不等于没有麻烦,虽然田蓉书记说主意都是她想的,学校的同学也是她领着去劳动的(让学生们去,就是让所有的同学都看一看,自己的劳动成果是个什么样子,而且她更相信,同学们看了自己劳动成果后,保证没有那个同学还有要跳墙头的念想了)那责任嘛,就算在她一个身上好了。
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里出的一切问题校长都必须来负责的。李校长刚把这次劳动的责任定性,田书记就又说了,既然学校也有责任,那就是说学校所有的主要领导都有责任的。要不我们这样得了,小会议室中的校党委委员请举手表决,同意是集体责任的请举手。
李校长不是党委委员,剩下几位却都是。李校长不是弃权的弃权了,举手表决也全票通过了。于是,在下午的劳动中,连学校中年纪最大的,马上都要退休的徐达徐副校长,也和学生们一起干的热火朝天的。
初三班和高三班同学因为学习紧张,所以他们是在下午最后的自习课时才来参加劳动的,而且他们的劳动也很简单,就是给扦插好的树苗浇浇水而已。在高三班和初三班同学都劳动完回去了,田蓉书记又召集了各班的班主任告诉他们,如果今天有没有来参加课外劳动的同学,他(她)什么时候来学校了,都要让他(她)先来给这里的树苗浇浇水的。
由于上午的紧急会议各班的班主任都参加了,而且这件事情的起因大家也都非常的清楚。针对这一点,田书记最后跟各班主任说,让家稍微远一些的同学,特别是家远的女同学,以学校的名义组织结对子的形式,尽量保证学生在上下学的时间里不要孤身一人来往。
一墙之隔的职中是怎么一下子走到尽头的,可能只有那四名分来大学生对此的感受还不是非常深刻。但是对于这些在三十三中学工作了有几年的老师们,无不对此还记忆犹新!
其实谁心里都清楚,当年的职中对此不是没有采取过措施,只是他们措施的时候,职中内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已经参与了进去,而且就是这些自己学校的学生在学校内部的破坏作用,让职中那本来就采取晚了的措施基本上一点作用也没有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