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喝茶的柏辰差点一口水喷出来,“什么?你将这宅子买了?”
萧凛点头:“买了与你做邻居,这样也有个照应。”
柏辰不理解:“可……没这个必要啊,这里离王府不过一个时辰的脚程,你平日也不住这里,买了空着不是浪费么?”
“不会空。你现在搬了出来,偶尔与你小聚喝酒之后再回王府也会打扰到母亲休息,这里的价格如此便宜,不如买下,不方便回府的时候我便在这里歇息。”
萧凛振振有词,表情一本正经,“我住在这里,早上还能教你武功让你进步更快,小花就养在这宅子里,我不过来的时候还可以把它放在你这里养,这样它就能每天见到你了,你说,是不是很好。”
小花开心地在柏辰的肩膀蹦,叽叽喳喳地叫着,表示万分同意。
柏辰虽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又觉得他说得似乎有点道理,便点头道:“……是挺好的。”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想买就买,壕无人性?
作者有话要说: 人气最高的配角小花花出场了……
萧某人:并不是很懂那些读者,小花居然人气这么高,不服。
小花:大金毛,闭嘴!
萧某人:!!!作者我们谈谈人生,为什么是大金毛?!
作者君:要不……哈士奇?
萧某人:……
☆、第九十一章
萧凛做事一向干脆利落,连找的工匠也都是这个风格,他的小宅子不过五六日已经初现强劲的个人风格--自然是一如既往的沉稳大气老干部式的审美。
小花住在了柏辰的家里,只要柏辰在家的时候就会粘着他,偶尔还会叫他“娘”,柏辰纠正了好几次,不能再这样叫了,可它就当没听见,依旧娘啊爹的叫得欢。
柏辰当它小孩子,也就懒得再去掰它,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小花开心就行。
王妃身体好转之后,萧凛最近的确也没有那么忙了,隔三差五地总能一大早赶过来指导柏辰的功夫,弄得柏辰都有些过意不去了。
今日是休沐之日,也是柏辰做东邀请姜家兄弟前来聚会的日子,柏辰刚走到院中萧凛就到了,还把如意也带过来帮忙。
他总是这样,将时间掐得特别好,不会早来影响柏辰的休息,也不会晚来耽误柏辰锻炼。
可以说,如果他想的话,这冰山可以将一件事做到极致,这点柏辰十分佩服,他自问已经够自律了,却仍然做不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