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兰媚眼如丝,看的忧脸上羞红,就算因为武学缘故一直保持平静内心的他,也感到一阵邪火。
“像啊!是从小说里看到的吧。”忧笑道,随后又说“你里面好像没穿啊。”
明知故问啊!你都看光了。
“自信点,把[好像]去掉,我就是没穿啊!”把身子俯下和青年对视,美瞳中有着王族对友人的骄傲,让青年感觉难以直视。
“唔,忧今天身上好像有别的味道啊~嗅~嗅~好奇怪啊~又有点香~”少女趴在青年胸口,鼻尖触碰青年脖颈肌肤,微凉的触感让青年毛孔微立。
“有点难闻,又有点好闻~”
“是这个哦~”青年推开少女,从怀中拿出一块被纸张包裹的东西。
“这是啥?”
芙兰解开绑住的草绳,在纸张打开的一瞬间,屋子内弥漫着一阵异香,是蒸熟和未熟的葱花香气,以及用来调味的柑橘,一点点清酒混合,配上主体的肉香,当然还有最先闻到的,青年身上一点点的羊膻味。
“清蒸羊肝,如果再有一天时间把羊膻味去掉就好了~快吃吧。”
忧把羊肝交给少女,对方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口,张口大嚼发出赞叹时还是满脸幸福的表情。
芙兰很听话,女仆运来的早饭在忧的叮嘱下一点没动,一日三餐都是忧来负责。
“好吃就好~为了这只羊我可费了不少劲,好啦!快点让我起来吧~”勉强撑起身子,看着身披被子半裸的少女说道。
“不嘛,再这样坐一会儿~”芙兰把羊肝递出,想让忧也品尝,忧只是用门牙撕了一小块,像哄孩子的父亲那样哄着芙兰。
“不然我生气喽~还需要准备清茶,你不想喝吗?”
“唔~那你把我抱到床上~嘻嘻”
少女公主凑近了男性,用懵懂的眼神和他对视,痴嗔的模样让忧轻轻哀叹。
“真没办法,再这样下去,我觉得我要把你惯坏了~”
芙兰回答道“你都是我的贴身侍卫了,就应该要侍候我的衣食住行,这是你的职责哦!”
就在芙兰身体刚刚好转得几天,芙兰通过女仆给王妃传达了一条讯息,希望可以将芙兰的宫殿侍卫改成专属侍卫。
听女仆说禀告给菲利希亚王妃时,对方不耐烦的就答应了,甚至连整件事的来历都没怎么询问。
这态度真是让人心寒,她就是没有怎么在乎过这个小女儿。
至于女仆?
多一个人分担这种杂物,高兴还来不及,用那种[前辈]的态度吩咐忧包揽了所有杂事,至于一日三餐有几次也是忧送的,不过对于[魇戮]的事情至今没有异常和头绪。
把少女抱到床上,并且用被子把少女裹好,拿出魔力结晶给魔石充能,最后走到衣柜前,在芙兰阻止的声音下把它打开。
“天气转凉了,虽然你现在身体很棒,但还是穿点暖和点的吧,嘶~这件怎么湿了?”忧好奇的看着那件湿了的睡裙,吐槽道“你尿床了吗?”
你个死木头!芙兰一击枕头必杀,让青年不得不选择忘记。
青年从衣柜中拿出内衣和睡裙,用手试试它们的弹性和大小,就直接甩给了在床上公主,完全没有作为优雅男性该有的风度。
反正用这种小时候的对待方式芙兰高兴还来不及。
当然那时候是芙兰把内裤甩到忧的脸上。
合上衣柜,转身时芙兰已经穿上干净睡裙,面色羞红的用嘴叼着羊肝。走到忧的身边。
少女把身子凑在忧的身边,自上而下,薄纱睡衣露出雪白的肌肤,优美性感的锁骨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你靠这么近,我可没办法教你新的东西了。”
春笋一般稚嫩的笋尖,通过衣服的触感传达到内衬的肌肤,那种异样触感,让青年直接意识到,这丫头又没穿文胸。
“嗯~你还说!”
少女简直是诱惑书生的狐狸,高贵的小嘴一张一合,吐出饱含春意的话语“都怪你那天做的事,还有这些日子的教导,都快把我教坏了~”
又羞恼的说道“我可是王女,雷斯卡特耶四公主[芙兰杰西卡·米斯特鲁·雷斯卡特耶]居然肆意玩弄我的身体,当时要是吸得再久一点,凭你那点魔力,直接就死翘翘了。”
一个合适的贵族不应该时刻把姓氏挂在嘴边,不然会让人失去敬畏心。
“要是我当时什么都不做的话,就不会看见这么健康的芙兰了。”
芙兰像只超凶的小猫,对忧娇声道“大笨蛋!”
阳光透过枝叶在阴影中照射点点光斑,秋天是困乏赋闲的季节,那些贵族富人们比起给农奴、劳工安排工作,更愿意打着遮阳伞行在花漫烂的院子里散步,或者悠闲地在秋日的沐浴下品味着醇香的下午茶,得益于这些就连那些终日劳作的农奴和贫民,也可以稍微放缓工作进程,思考下下班之后要找点什么乐子消遣。
“忧,今天你怎么这么晚才过来,往常晚上不训练,不都是凌晨四五点就过来嘛。”
芙兰穿着睡裙,趴在皮质木椅的靠背上,软软的身子就像史莱姆。
而在她的身旁,一本《宏观魔法纪实》正缓缓漂浮着,还有正在进行三体运动的三个基础元素汇聚的魔力球,那也是书中对庞大魔法运行的微型推演。
“我去买羊了,在集市买好货要趁早。”忧缝着一件布匹回答道。
“唔?集市?人很多吧……”
那个词对少女还很陌生,毕竟曾经的她性格怕生,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就算拥有力量的现在,她还是有些抗拒。
“人多,好货也多啊,从天穹港运来的鲜海鱼,南部都市的各种素菜,精细白面,北国的特色牛羊肉……”
少女插口“怎么都是吃的?有没有好玩的呢?”
青年补充道“西部群山开采的魔石,[嘶吼雄狮]做出的各种乐器,常燃的夜明灯,用珍木雕刻的工艺品,听说还有用珍珠磨成的粉,用来给女孩子打扮的。”
少女新奇的听着,睫毛轻颤,她喜欢听这些没见过的事情。
“呐,芙兰,想不想白天去外面走一走,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
这段时间忧思考了很多,犯人要是想要影响王室,应该找最能动摇王室根基的,比如那三位公主或者国王,王妃。没必要找最没存在感的芙兰。
要是单纯的想要杀害,那也简单,用其他的毒药,或者买凶潜入,把目标一刀杀了,之后随便安排下。
完全没必要在一件看来[无意义]的事情上耗费十三年。
要是嫁祸于人,基于以上两点,那个犯人很可能是个傻子。
做这么多事情完全就是费力不讨好啊!
再一点,对于当年的事情,很多人都换了好几轮,在王宫里完全找不到线索。
再一点一直在家窝着,对成长没好处,也是该让芙兰增长见识和眼力,不然空有力量没有见识,到了社会与人接触可能会被人算计。
“白天出去的话,其他人,会不会感到意外?”
面对少女的担忧,忧笑着回答道“我听你的意愿。”
少女发出“咕咕”声,像是很难办的样子,因为熟读教国律法和制度之后,结合童年的经历,她不想让青年为难。
喝了一口忧泡的茶,芙兰扭捏地说道“可是我们出去干啥呢……”
忧解释说“一个小小的生日聚会,就像我们当初在一起的那样……”
要是一般人看见忧这情况,估计要怀疑忧拐卖无知少女了,值得一提的是在有的国家农奴之下还有一层奴隶阶级,那个阶级允许买卖人口。
那个行为在教国要判刑的。
经过芙兰同意后,忧去和卫队成员们打声招呼,不过果然不出所料,在每晚偷跑的这一个月里,忧发现芙兰不受人关注的现象真是让人难以直视。
怎么说呢?
王族还有这么个人?
要出去啊?随行队伍?仪仗队?护送队?
不存在的。
就这样两人换成常穿的骑士服,如果坐车的话芙兰肯定会把自己窝起来,所以两人骑了两匹老马光明正大的出了皇宫。
要问为什么是老马?
芙兰的骑术只懂得皮毛,简单驾驭没问题,配上比较有经验的老马比较保险,再一点就是想骑好马也没有啊,那些马都是给了[需要]的人准备的。
[弗雷]在内城有数条主路,两人先经过东南方的圣索菲亚广场,哪里文化底蕴深厚,人民也比较随和,不会说什么闲话,安静的环境也能让芙兰稍微平静下内心,慢慢适应。
从哪里延伸出去,会有三条大街。
而在这三条大街中提尔大街舞刀弄剑,冒险者和佣兵,士兵嘈杂的环境充满了男人们刺鼻的味道,可能会把这个公主吓到。
巴德尔大街又是感官体验的混杂地,各式各样的大保健,情色马杀鸡,当初成为卫队队长时被部下坑了,差点失去自己的第一次。
至于那条银匙大街,完美继承了圣索菲亚广场的特性,安静祥和的人们在此定居,从贫民区出来的他们特别懂得生存的规矩。
秋凉的时节,小菜场上摆着摊子,叫卖着从邻镇运来的蔬菜。顽皮孩童相互打闹,远处摆起舞台,演员们抹着浓妆吸引台下观众驻足。
服装店也拿出珍贵的镇店之宝,摆在外面跟买客侃侃而谈。
偶尔有一些摔碎瓷器的不和谐之音,稍微侧耳,那是一些家庭中争吵的声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构成了世间百态的一角,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人形成了一副缤纷多彩的画卷,缓慢而平和的改变隔世公主的心。
这可是窝在屋子里,只看书本描绘体验不到的感觉。因此当开始的畏惧怯懦,转变成好奇与活泼时,公主被这一切深深地迷住了。
“忧,他们怎么都那样看着我们?”
两匹马紧紧挨着,周围是围过来的孩童们,他们用纯真的大眼好奇的看着两人,伸着手围着马匹转圈,芙兰对此很好奇,这是一路走来刚刚遇到的事情。
“是因为宫廷骑士服吧,他们以为我们是宫里的骑士”
在宫里任职的人员多少都是有点家业,一般平民多少都有点赶不上。
芙兰用兜帽还有学到的隐藏魔法隐藏着自己,在外人眼里这也是一位骑士。
忧又说道“他们这样子是想向你讨赏哦。”
“讨赏是什么?”
忧默默地从兜里拿出一大把铜币,其中还混杂着几枚银币,对着孩子们当空一撒。
一下子,孩子们沸腾了。
芙兰哪见过这场面,在皇宫的不涉尘世,让她一时不知作何反应,无意识的在兜里左摸右摸。
忧看见她这个反应,从兜里拿出钱袋,打开后交给了芙兰。
芙兰激动的抓了一大把,这次撒出去的大部分都是银币,零星几个闪着金光,明显是金币。
这下子整条街都热闹起来,就算是屋内的成年人也跟出来哄抢。
芙兰露出纯真的表情,好像刚刚盛开的花苞,手中钱币一把把撒出去,未染尘埃的心是那么可爱,或许人生最可爱的时候便在那一撒手罢?
两人并排着进入贫民区,芙兰兴致不减,看着周围的人群开心的和他们打招呼。
“忧?”芙兰看着忧没有反应,她总是有数不清的问题“你怎么了?”
“诶?”
这可真是最大的自嘲,对方心灵纯洁如白纸,在她眼里大家都是人,哪有什么差别。
不,或许自己真的正在和一个不得了的人交流。
“是我多心了。”忧又说道“你恐怕是第一个进入贫民区的公主。”
“嘻嘻……”
芙兰看着周围,脏是脏了点,可自己有时候躺在床上不也是这么过来的吗,而且他们的眼神和女仆们比起来要有精神的多,最起码没有过多厌恶自己。
“忧?你还有钱吗?你看那些小孩……”这丫头还想像平民区那样得到孩子和大人的感激。
重复了上一次的动作,只是这次没有一人来捡,就连孩子也是在远处胆怯的看着两人。
没有见到预见的场景,这让芙兰像一只翅膀痉挛的离巢雏鸟,明明已经会飞了,可这次的翅膀让鸟儿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会飞。
“你骑着别动,这次看我的。”忧翻身下马,弯腰捡起一枚银币,接着走向另一枚,把银币和金币全数捡了,那些铜币则捡的不多。
之后那些孩子们才陆陆续续赶来,把那些铜板收进怀中,场面平静有序,只是时不时地警戒着二人,看着二人脸色。
回到少女身边骑上马,忧慢慢给芙兰解释。
任何人在贫民区一个月开销只有一金币,围栏和银行都有自动计数魔法,查的一清二楚,而且从这里流入流出的物资也有专人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当然每月丢的钱只要不超过一银币,也是可以容忍的。
如果那群人过来捡走一银币,骑士是可以当场把他砍死,无论他什么身份,都可以不用负责任。
就算骑士什么也不做,捡钱的一家人也会遭到调查,然后用这个为理由肃清。
这就是理,只要适应了这个,你就是雷斯卡特耶的平民,受到教国律法的保护,任何人不得加害性命,也是贫民和平民的差别之一。
“好像很正确,但总有什么不对?”
芙兰在马上询问道“这些法令好像把人们划分开,一味地区别对待,这些人群没有他们应有的权利,却必须去尽到他人的义务。”
又说“如果违法就应该进行监狱的服刑,而不是用这种私刑的方式,人们不是随意处理的物品,作为没有报酬的义务劳动力,这是一种以善为名剥削。”
忧笑了笑“差不多吧,这里有不少人进来之前都认为是福报,无论是制定规则的,还是执行的,都是这样不是吗?”
贫民区的建立可不止如此。
芙兰说道“这是不正确的,人们应该有着向往正确自由的权利,最起码不应该被人蒙蔽,丧失尊严的活着。”
没有黑暗的深邃,无法体现出光明的耀眼。
忧的家距离围栏不远,基本进入贫民区拐两条街就能抵达。
“真是的!忧哥怎么还不回来啊,羊肉串都穿完了!”
艾露盯着眼前堆成小山的羊肉串流着口水“唔~叔叔阿姨们肯定都吃完了~唔~忧哥你快回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