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子眯着眼睛道:“在雍县,有一人左足微跛,仍能行走,并未成疾,不能养赡其继母,致继母自缢身亡。”
“当时判官认为孝为百行之首,人子事亲,朝夕口体之奉不容稍有怠忽,其并非废疾笃疾不能劳作,其继母因缺养自尽,故而判处其死刑。”
“先生以为,那判官处事公允吗?”
曾参摇摇头道:“并不公允,太过严厉了。”
“该案很典型,判官在定罪量刑时充分考虑了不肖子的身体状况――左足微跛,但尚未丧失劳动能力,其不养赡继母的行为不能免责。”
“然,我认为子孙只要勤业自勉定能养赡其亲,如果其亲因失养轻生,应严惩子孙不能善事之罪。”
“因此,除非是子孙本人无劳动能力,任何人都必须好好地对尊长尽赡养的义务。”
“一命赔一命,未免有失偏颇了。”
曾参与那士子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辩论,还是谁都说服不了谁。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二人都认为世人都有主动赡养祖父母、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这种义务,要治罪。
曾参认为应该从轻发落,只是流放、杖刑。
那士子则认为要从严发落,直接处死,其家产全部充公。
“他不是吴训吗?”
庆忌认了出来,跟曾参针锋相对进行辩论的人,正是自己的第十个儿子——
公子训!
这公子训是庆忌跟自己堂妹……不是亲堂妹滕玉所生。
自小聪慧过人,善于辩论,在学术方面颇有成就。
“大王,的确是训公子。”
孔丘回答道。
闻言,庆忌笑了笑,道:“这小子有出息了。”
能跟曾参互怼还不落下风,公子训的确不一般。
庆忌认为,不赡养老人是一种违法行为。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
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具体如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