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租佃飞洒(2 / 3)

锦衣大明 苏渔川 1362 字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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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手了。不过匡夫子看到那人过了河,有条船一直在码头等他。”

梁叛听到“没有人手”四个字,手上微微停顿了一下,心里便闪过一个念头:这次回去恐怕要撬一把萧大哥的墙角,从斥候总要几个人过来了。

他这念头一闪而过,立刻又对参二爷道:“好,你接着讲,你和谢无名这里怎么样?”

参二爷点头道:“我们查到俞兆普的账,最近五六年此人账上一直有大笔进项,多是粮食进项,但是他家一共十六口人,水田四十三亩挂半,棉田六亩,收入却至少有十倍,最近两年有十五倍。”

“也就是说他现在实际至少有六百亩田?”

“不止,如果是租佃飞洒的话,则最少有上千亩。”

接着参二爷将他和谢无名探讨的结果分析了一遍。

“飞洒”实际上是一种转嫁赋税的手段,和诡寄不同,诡寄是小民向皇庄、勋戚、官宦或者士绅家中托献,因为这些人家享有朝廷的免赋额度,将田亩托寄在这等人名下,便免去了朝廷的征赋。

飞洒则是地主与官吏勾通,在收税时暗中将自己的税额分摊到别人的头上,所谓“谋同飞洒,不令主知”。

官吏只要本县或本区总的税金足数,即可向上交差,于是替富户动动手脚做这等舞弊,以谋求贪污受贿。

但俞兆普显然并非这一类的飞洒,他是完全将自己名下的田亩隐藏起来,又不属于将这些田亩隐匿不上报的“隐田”一类,而是在官方图册上将自己的田亩分摊挂到佃户的头上,自己则实际控制并享受田地带来的收益,相当于反向的“诡寄”。

因为他的土地实际是租佃出去,每年收成以后同佃户五五分账,那么这些田亩实际的产出便应该是俞兆普个人收入的两倍,所以参二爷和谢无名以其近五十亩田地,乘以十倍收入再乘二,得出千亩的结论。

如果按照近两年十五倍的收入来算,则结果更多。

梁叛点头认可了这种推断,问道:“那你们认为俞兆普为甚么要搞这种花样?如果为了避税这样做显然并不划算,毕竟将自己的田亩挂在佃户的头上,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他说的风险就是万一因为田亩的归属闹起了纠纷,官府可以依照户房留存的图册将这些田亩实际判定给佃户所有。

佃户翻身做主的事例并非没有发生过,有些田地因为频繁买卖,业主更迭,但佃户长久虎踞于此,最后“久佃成业主”。

所以俞兆普这么做绝不是为了逃避那点“三十抽一”也就是%的赋税。

虽然这点赋税放到上千亩田的产出上来,也算很客观的一笔进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