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上滥用职权帽子(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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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雪梅不屑一顾的瞥了一眼老张,还是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接着说道:“赵书记的电话,张书记,你看我是接还是不接?”

张虎林一听说是省纪委一把手的电话,自然就皱着眉头点了点头,说道:“那你先接赵书记电话吧。”

柳雪梅嘴角掠过一丝冷笑,摁下了接听键,将手机放在了耳边,温和地说道:“喂,赵书记。”

“我不是昨天让你今天来纪委找我吗?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不过来?”电话里赵书记有些生气的质问道。

柳雪梅瞅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张虎林等人,说道:“赵书记,我现在就在省纪委呢。”

“你在纪委?你在哪儿?”赵书记听到柳雪梅的回答,就一头雾水的朝着门口瞅了一眼。

“一大早纪委的同志就从市委把我叫到省纪委来了,现在张副书记正带着两个同志和我谈话呢。”柳雪梅又瞅了一眼面露难色的张虎林,不紧不慢地回答道。

“虎林同志找你谈话?”赵书记听到柳雪梅的回答,心里顿时就不乐意了,这不是抢他这个一把手的风头吗?这让赵书记觉得张虎林这纯粹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我都还没和你谈话呢,虎林同志倒是急得不行啊!”

柳雪梅听得出赵书记对张虎林找自己谈话显得很不满,她装出一副很无辜的语气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一大早张书记就让人把我带到省纪委来了,我还以为是赵书记的安排呢,原来不是啊?”说到这里,柳雪梅用异样的眼神瞥了一眼脸色越来越难看的张虎林。

赵书记转移了话题直接问道:“你现在在虎林同志的办公室还是?”

“好像不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反正是在办公楼上,一个很小的房间里。”柳雪梅环顾了一圈,描述了一下自己被约谈的这间房间的环境。

赵书记便知道了,说道:“行了,我知道了,我马上就过来。”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下轮到张虎林尴尬了,原本狗仗人势的老张也是一脸难看,时不时的向张虎林投去求助的眼神,张虎林接着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那张布满皱纹的老脸上顿时强挤出一丝笑容,缓和了语气,笑眯眯地说道:“雪梅同志,咱们纪委只是接到举报信,找你来谈一谈,了解一下情况,也没别的意思,雪梅同志要是自身过硬的话,也不怕咱们省纪委查嘛,你说是不是?”

柳雪梅看到张虎林的态度大变,不冷不热的笑了笑,说道:“张书记,咱们省纪委每年接到的举报信那么多,我就不太明白了,为什么这次非要针对我,找我来谈话呢?”

“雪梅同志啊,你想得太多了,正因为你是市委常委,市委常务副书记,和其他人不一样,省里对你的情况肯定比较重视一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张虎林一脸温和的笑着说道,已经提前开始给自己找台阶下了,因为自己未与一把手赵书记沟通,就直接派人将柳雪梅从市委‘请’到了省纪委来,赵书记现在知道了,心里肯定会对他擅做主张有想法的。

“张书记,你刚才一直说有人在举报信上说我滥用职权,大肆提拔干部,任人唯亲,搞裙带关系,我不到张书记有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证据呢?”这下轮到柳雪梅向张虎林发难了。

纪委副书记张虎林略显尴尬的呵呵一笑,说道:“雪梅同志,要是咱们纪委有这方面的证据的话,也就不是以这种友好的方式约你谈话了,咱们今天请你过来,主要就是了解一下情况,具体的问题还要慢慢的调查,你说是不是?”说到这里,张虎林的嘴角掠过一丝阴沉的笑容,在心里暗暗的说道,奶奶滴!老子就不信你没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随着两声干咳,这间约谈室的门被推开了,赵书记出现在了门口,一脸严肃的朝里面看了看,然后就向副书记张虎林发难:“张书记,雪梅同志的事情比较特殊,我和朱省长与金书记已经沟通过了,雪梅同志的问题要特别对待,你怎么也不给我说一声,就直接把雪梅同志叫到这里来谈话了?”

张虎林见赵书记的脸色很难看,连忙解释着说道:“赵书记,就是因为雪梅同志的情况比较特殊,朱省长也给我打过招呼,让我们要抓紧时间调查雪梅同志被举报这件事,早上太急了,也没来得及跟赵书记沟通一下,现在赵书记你来得正好,正好和雪梅同志好好谈一谈,看看赵书记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张虎林说这些话的时候,连带着用省长朱永胜来给赵书记施压。

赵书记冲张虎林问道:“这么说张书记已经跟雪梅同志谈完了?有没有什么问题?”

“举报信上主要举报的是关于雪梅同志滥用职权的问题,现在这个问题暂时还不好定性,得咱们纪委慢慢调查才能得出结论的。”张虎林解释着说道。

说到这里,柳雪梅便冲张虎林问道:“对了,张书记,说到滥用职权了,我想请张书记给我解释一下咱们省纪委是怎么定性滥用职权这个词语的?”

“这……”张书记被柳雪梅这个专业的问题直接给问的有些哑口无言,结结巴巴了起来。

柳雪梅看到张书记半天放不出一个屁那尴尬的样子,‘呵呵’的笑了笑,说道:“看来张书记的业务知识还是有待商榷嘛,我来替张书记解释一下法律上关于‘滥用职权’这个词语的解释:首先第一个,滥用职权有一个犯罪构成一。这个犯罪构成又包括两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

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

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

(二)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本罪。

(三)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这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受贿得以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对之应以受贿罪从重论处。如果收受的贿烙不大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而不能不以犯罪论处,从而轻纵犯罪。

(四)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从本质上讲亦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因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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