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正元不赞成出售燕华一汽,理由很简单,他认为燕华一汽并没有病入膏肓,只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即便是真的有改制的必要,也并非是一卖了之,可以采取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退一万步讲,也不愿卖给小鬼子。
在这一点上,边双刚与蒋正元的意见略有些相左,他承认蒋正元的意见有点道理,但是发展经济,不能左瞻右望,燕华一汽的问题如果轻易便能得到解决,也不会沦落到要被出售的地步。所以他认为当断则断。
边双刚的理由也很充分,这个时代是快节奏的时代,发展中的问题,拖并不是最好的方法,事实也证明了,燕华一汽拖下去,只会使问题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每年市政府的投入都打了水漂,这些钱如果用在民生上,那将会有很大的用处。事实上,即使没有锋田汽车公司的收购,在前省委副书记任期,也曾就此特别召开过会议过讨论,只是当时没有开成一致意见,后来由于他出了车祸,便没了下文。
由于边双刚是带着省委省政府的意见下来的,蒋正元虽然不满,但也要服从,不过他说出了这句话:“边省长,作为下属,我无条件服从省委省政府的意见,但是我不敢保证,这个内部审议能够审议得下来。”
蒋正元没有说得太直白,边双刚却是知道他说的是两种可能,一个是企业内部不赞成卖,一个是企业的员工会阻挠,毕竟上一次才有一点意向的时候,员工便有闹事的苗头了。对于这两种可能,边双刚是有对策的,不管怎么说,同意出售一汽的批复有了,而总经理马明朋是人事部门任命的,如果他不同意卖,一纸文件便可以摘下他总经理这个帽子,至于工人们上访,所为的也只是利益,换言之,只要解决了以前陈欠的工资以及提高日后的待遇,在哪工作不是工作?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能有一份稳定和高额的收入而已,而在这一方面,锋田汽车公司的可行性报告上面是写得明明白白的。
蒋正元深知胳膊扭不过大腿,虽然大家级别一样,但是边双刚带来的毕竟是省委的决定,只得照办,不过这种事他是不会亲自出面的,将常务副市长袁文东和副市长朱长华叫了进来,让他俩负责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