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存在数万数千年,你不过活了几百载,在我们面前只是一颗亮一点星星,别妄图猜测我们的想法。”安德烈扔掉木桩,似乎对它彻底失去了兴趣。
“你想说什么?”德里克告诫自己不要和恶魔对话,却忍不住。
他想知道自己为什么输,他比许多贵族都果断,残忍,他把那些血族玩弄于掌心,还用刀刃刺伤安德烈,威胁血皇。他要知道,凭什么安德烈看不起他。
“女干血鬼的敌人只有自己,肆意泛滥的欲望,无法戒掉的口欲。我们永远活在特性的驱使下,是欲望的奴仆。顺应,就会变成腐朽的死尸,违背,就会遭受蚀骨的毒///瘾。长生从来不是馈赠,是我们身上永存的诅咒。”安德烈说,“维乔莱尔之所以是血族的王,是因为他能抵抗欲望,拥有血族没有的自制力。只有他的躯体属于他自己。这样的人,怎么会厌倦避世呢。”
德里克眼瞳一缩,神色莫名。
维乔莱尔把一个为欲望驱动的君王演得栩栩如生,每一个眼神,表情,语言都贴合他的性格,又表露着野心。
德里克见过无数贪婪的人,都无法在他身上找出破绽。
他的失败不仅仅来源于安德烈,还来源于被他称为懦夫的维乔莱尔。
安德烈看着德里克,落下最后的铡刀:“你的神血与我们来说,只是个无趣的小玩意。而亲王,也不过是个称号罢了。你根本不理解贵族的想法,不过是个想要融入的小丑。我为我的错看道歉,德里克,你比较适合回到你的马棚。”
“是吗?”德里克“咯咯”笑起来,以一种怀念的态度看着安德烈,“还记得那个马场主吗?被我斩断四肢,惊恐地倒在火海中被活活烧死……”
“你比那个大腹便便的男人长得好看多了。”德里克感叹,“想必死亡的时候,也比他好看一百倍。”
他话音未落身形向左飘去,后脑勺枪声震响,几乎擦着德里克的耳朵边射出去。
德里克弯腰闪出扑在地面,从地摊边缘叩开一块地板,掏出一把黑色手枪。
手枪朴素无华,样式老旧。枪口准确无误捕捉到躲开莱恩斯子弹的安德烈,对准他的头颅。
“安德烈。”莱恩斯及时甩出银枪,子弹“砰”的一声打在手枪上,将银枪击出几米远。
枪声连续响起,脱手的银枪挡得住一颗子弹,挡不住第二颗。
银弹朝安德烈面部飞射而去,安德烈眼睛眯起,突然一片宽大的阴影挡在他面前,随即一股巨大的力带着他扑倒在一般。
几声清脆巨响中,安德烈准确地捕捉到一声有些柔软湿润的声音,血腥味在他鼻腔间弥漫开来。
打空手枪的德里克毫不停留,将刀刃一把握在手中,一把射向扑在地上的两个人后飞速向门边掠去。
“噗嗤。”飞速运动的刀刃被一只修长的手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