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琴连忙摇头,似乎咬了咬牙,才呢喃着好似自言自语一般道:“琴儿是高兴……琴儿本来就怕主子怜惜恩典,又和惜春妹妹一体chu置,玩一会儿身子,到底不舍得……真的……到里头……尽兴受用,到底还是饶过了……虽说将来自然还是要给主子用的……但是人说‘夜长梦多’四字也是不谬……谁又知道明儿如何呢?”
弘昼听得不免一愣,倒觉得这话虽也有三分道理,怎生有些古怪在里头,静默不语,依旧手上摸玩她粉臀,却不言声,瞧着这小丫头明眸皓齿、珠泪粉唇,倒是一副“等你说透了”的模样。
果然,那宝琴瞧了弘昼一眼,似得了鼓励,依旧低头,半是自言自语,半是童真告诉接着说道:“如今主子到底……肯施恩……不嫌弃琴儿年幼无知、身子模样不好……嗯……到底……赏石更了琴儿。琴儿是真的高兴。如今,琴儿就彻彻底底、干干净净的把身子给了主子了,女孩子就这么点子物什儿,便是天地都翻过来,再也不得改变。琴儿就是主子的人,主子的玩物,……将来纵使琴儿时运不济,要被发落出去给外人石更玩,到底是……先给主子赏用了……琴儿身上最好的东西,此生此世想着就不亏了……”
弘昼倒是一歪头,倒想了片刻,捏捏她的雪腮,才正色道:“真是个古怪丫头。你怎么越发说的那么瘆人?……是了……适才要弄你到那要紧chu,你还求本王说……将来只杀只石更不发什么的……照实和本王说说,你竟在想些什么?就那么怕本王发作你给外头人去糟蹋?或者又有什么心结,只怕自己回头做了对不住本王的事?嘿……难道你小小年纪,竟是昔日府里有什么相好的,心里头抛不下?”
弘昼这话却是说笑,这宝琴如今只有十五岁,入园只有十四岁,入园前更是大家闺秀、名门千金,适才给自己石更的,又是干干净净、冰清玉洁、一尘不染的身子,哪里有这等“相好”的事。只是这等话头,便是玩笑,也是园中忌讳,宝琴如何禁受得起,却也被唬了一跳。她年幼天真,却也多少到了花开豆蔻之年纪,若说一刻未曾想过自己曾许配的那“梅公子”是个什么样品格样貌的书香人家子弟,却也不实;何况,那梅公子虽从未见过,昔日里宁荣府上亦曾有过谣言,说老祖宗史太君动过念头,要替那贾府小一辈里最是疼爰的孙儿宝玉聘配自己……虽然自己已许人家,老太君知道了也就罢了,但是那宝玉小小年纪就出落的俊俏温柔,自己却是算堂表兄妹也曾一chu顽笑过;这等事由,不过是女儿家心头一念之想,如今为幼奴禁脔,物是人非,身份不同,主人不问,自然此生不可提及,但是此刻顽笑之间,措辞但凡错了一星半点,却不是要惹来烦恼?
欲知这宝琴如何回话,请候下文书分解。
这真是:
云雨摧残欲断魂
王孙征伐已三更
莫弃幼闺玷污时
再说温柔一两声
本回后记:
到本回,薛宝琴的这chuH戏码才算告一段落。(这一回算是事后再石更,也可以理解为弘昼安慰宝琴,给她发发事后嗲的机会)。
我以前说过,大观园记原本的故事规划在50回-80回之间,之所以一路些了这么多,除了规划的不够细致严谨故事超纲外,肉戏写着写着超支字数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我原本希望一出肉戏控制在8000字内,比如全书的第一chu肉戏,不知道还有读者有印象么,是一出女同戏,是凤姐叫平儿服侍,就控制在6000字之内,后来写着写着……不提了,到这出宝琴,写意境就是2回,写肉戏整整5回(连本回),共6万余字……难怪这鸟书估计要写到120章都结束不了。这属于小失控,惭愧惭愧。
不过大家也请理解,《大观园记》是我自己意淫的小说,我既然都肯落笔写了,左右是左右,我觉得有兴致的时候,当然要我自己意淫的爽一点,在什么“文学结构”上也好,在其他人的口味上也好……真是顾不了那么多了。说白了,别写了半天,我自己都HIGH不起来,我图个啥呢?
薛宝琴其实并非是原著中的重要人物,但是以曹雪芹的笔墨,是属于“书到中部,文势渐缓,为了一提新鲜,引入新人物”,和邢蚰烟、李琦、李玟一起“新入大观园”的。但是论人物的外貌,曹雪芹全书落笔最重,简直写到钗、黛之上。一出“踏雪寻梅”是写尽了风流了。至于我,对于原著人物的一些设定、年龄、关系网络、前后因果、人物背景是做了一定的小调整的,也是符合我个人的喜好为主。那没办法,谁让我是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