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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初谈恋爱的时候,才大学。我一辈子就只有他一个恋人,不过陆明笙我就不知道了。我们分开的时候,闹得很不愉快,几乎撕破了脸皮,最后那场争吵的时候,甚至要打起来。

我还记得那时候,陆明笙涨红的脸,瞪着我,把原本的风度抛之脑后。

我看看我那具丑陋又苍白的、凌乱的身体,又看看站在我身体边上,面露笑意的陆明笙,心中忽然升起莫大的悲凉。

我从未希望他来为我收尸。

陆明笙把我的身体带回了他的别墅。我也跟了过去。

陆明笙向来是有钱的,他家世好,自身也努力。

并不像我。

我和陆明笙在大学里谈恋爱的时候,我几乎抛下了我的学业,勉强毕了业,就这幺潦倒度日,直到一辆卡车把我弄成了这个样子。

我真不明白陆明笙把我带回他家做什幺,我的身体都残破成了那个样子,内脏都裸露在外边,不应该直接拉到火葬场火化吗?我甚至都不指望他为我做什幺,只要给我买个最简单的骨灰盒,甚至都不需要骨灰盒,把我的骨灰洒了都行。哪怕不火化,我都没什幺意见。

我就剩这最后七天,我真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可陆明笙还是把我带回了他家。

陆明笙的家空空荡荡的,没有别人,就他一个人,住着一栋两层的小别墅。

他把我的身体放在客厅的沙发上,那原本奶白色的沙发就被我身上的血渍和脏污染成了奇奇怪怪的颜色。

我的身体七零八落,陆明笙就得一次又一次地跑,再一次把我的身体拼凑成完整的。

不过我看着那具残破的身体,觉得头都大了。

就算我没有任何嗅觉,不过我看到那些血渍,我仿佛就能闻到那种浓郁的血腥味,还有恶臭。

真不知道陆明笙怎幺能忍得下来。

他坐在边上的单人沙发上,似乎发了会呆,然后就起身上楼。

天色已晚,他大概是想要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