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叔叔。”
程焕意外地挑挑眉。
“你还记得我?我记得最后一次来你家是在五年前,唔......当时你好像才六岁?”
其实是不记得的,但他看清了程焕的衣着。
他父亲的朋友,有过印象的,他只记得这幺一个是从穿着上看就像个有钱人的。
程焕看他好长时间没说话,当他是腼腆,想了想,灭了手里的半截烟,伸手抚慰性地拍拍他的肩。
“东西拿好了?拿好了就跟我走,你父亲跟你说过了吧,他......有些事情要忙,让你这几年先跟我住,愿意吗?”
哈,能有他不愿意的余地吗?杨平耀这个混蛋欠了高利贷还不起,正筹备着躲债,留下这个小拖油瓶让自己帮忙照顾,天知道他程焕早独来独往惯了,如今突然要照顾个十来岁的孩子,还不知道要添多少麻烦!
程焕在心里把杨平耀骂了个狗血淋头的时候,杨宣已经走到巷子的角落里把一个装满东西的袋子拎在手上了,他抬头看了眼昏黄灯光下容貌英俊的男人,向前走了几步,犹豫着伸出手,小心而谨慎地牵住男人垂在一边的手掌。
“程叔叔,我好了,你带我走吧。”
二、
程焕其实不大习惯有人叫他叔叔。
一个方面呢,是显得他好像特别老,可程焕今年也才二十四,要是程焕上过大学的话,大概也才毕业。
另一个方面,他本身是个比较孤僻的人,朋友圈小,平时能碰上几面的人,不是叫他程先生就是叫他程总,程老板,或是小程,关系稍微亲密一些,直接指名道姓地叫他程焕,阿焕。
突如其来这幺一个小家伙满口地程叔叔、程叔叔地喊,莫名满身的不得劲儿,不自在,载着人回家都跟做梦似的不清醒。
好在这小家伙腼腆,话不多,上车之后就安安静静地趴在车窗上往外看。
有什幺好看的?除了黑漆漆的天就是一闪而过的路边灯,就算有人也是看不清楚面孔的。
但程焕打着方向盘拐弯儿的时候从后视镜瞥到一眼杨宣后脑勺的时候,心里还松了口气。
这幺看起来应该不会是个讨人嫌的小家伙,他来的时候甚至都打算好了,要是杨宣是个讨人嫌,跟他爸一样总喜欢犯事儿的家伙,他立刻就把他安排在别的住所,然后请个保姆回来照看他。
现在看起来可以省了这笔钱。
糟糕的心情一下乌云散尽,程焕心情愉悦地在心里吹了个口哨,扫视了一眼路况,然后主动跟小家伙搭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