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高拱绝非一个只提理论而短于实践的理论学者,他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实干派。尤其是高拱在隆庆后期职掌吏部继又提任首辅后,针对嘉靖中期以后的诸多弊端,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吏治方面,实行进士举人并用,破除举官舞弊陋习,创建人事档案,建立任官梯队,完善地区回避制度,州县正官年轻化,精简机构,健全考核制度,打击行贿受贿等。
在军事和边政方面,破除兵部“一尚二侍”旧体制,建立“一尚四侍”新体制,兵部司官精选久任,选拔边才充实兵部司属,建立边帅休假之制等。
这些改革很快取得了显著功绩:在西北迫使俺答称臣纳贡;在东北取得辽左大捷;在西南和平解决安氏内乱;在南方取得“岭寇底宁”之效等等。
而在法治方面,高拱也有上佳表现。他督令观政进士讲求律例,实行刑部司官久任之法,强化州县正官问理刑名之责,弭盗安民,严惩酷吏,平反重大冤案等。
在理财方面,高拱加强钱粮官员的任用,完善税粮征收措施,推行清丈改革,实施一条鞭法(这功劳在后世全给了张居正),力行惠商政策,整顿币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