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凌云瑄没有等云疏柳来,他花的时间太短,而云疏柳要去肖家需要一段日子,在肖家留也要一段日子,回来还得一段日子。
温柔乡是英雄冢。谈轻言太好,好到他不敢留下。既然只争朝暮,他就不该留恋于此,让两人徒生羁绊。
骑着一头毛驴,凌云瑄苦中作乐地想着,这幺快就走,而且还是刚和人欢好过后。身上的感觉还未消退,但他的人却已出了云衣宫。他还真是无情……
不过这样的无情,等到最后谈轻言成家立业,儿女绕膝时,反而会觉得更好吧。
自己想了两个笑话,令自己心情明媚了起来,凌云瑄哼着歌,骑着小毛驴慢悠悠地走着。
这毛驴是他在云衣宫附近集市买的,因为时辰太早,他身上银两也不多,而租赁马车的地方也没开门。为了早走,他就买了一头小毛驴。
毛驴有毛驴的好处,至少他因昨夜荒唐而软绵的身子能够吃得消,而风振宫在这附近有别庄,这会他慢慢地走,等到了地方,想必再懒的懒虫也该起床了。
欧阳轩春日时便总是很懒。
凌云瑄想到他那双懒洋洋的桃花眼,忍不住笑了。
人家说春日里的桃花该格外精神才对,但是到了他那里,偏偏就格外慵懒,慵懒到桃花都要蔫了。
寻了一家客栈,凌云瑄让小二好好照顾他的毛驴,他点了两样小菜,慢慢地吃着早饭,心中琢磨着和欧阳轩相见时该要说些什幺。
上次他跟他回风振宫,他要了他身上一块玉佩,这会他跟他回风振宫,想要得他风振宫的秘籍,无论如何,他总得想个礼物回报他才对。若不然,便又得像上回那样被他奴役了一个多月才停下……
思忖着给欧阳轩的谢礼。“嗖”地一声,黑影一闪,一支箭插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凌云瑄咬着半口馒头,顿了顿,端起碗喝了一口香软的稀饭。抬起眼来。
“你可看见过一个穿白衣的人跑过去否?”那箭的主人见自己的箭插入了别人家的桌子里,没有道歉,反而厉声质问。
凌云瑄淡淡一笑,放下碗与馒头,道:“我看见了一个穿白衣服的人,不过,我没看见他跑过去。”
箭的主人瞠目道:“那他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