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将会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足不出户,以求为星球带来优质的后代。
这是他一直期待的一刻。
因为他,一直爱着自己的这位二叔。
当二叔第一个找到走丢的他时,他就已经对这个人着迷。十岁的他趴在男人的肩头,心里生出一种无边无际的渴望。不是,或者说不只是,对他的信息素,更多地是对于这个男人成熟而迷人的躯壳下的灵魂和心脏。
他想亲近这个人。
朝阳刚刚升起,他会在盛放的红蔷薇篱笆边装作读书,只求能与晨跑的男人偶遇,给他一天之中的第一个笑容。
当男人前脚离开读书室,他就会溜进去,坐在男人刚才的位置上,轻轻抚摸带着余温的书脊。
闻纵比他知道的,经历的多太多。他无时无刻不处于羞愧之中,可是他又无法克制自己对于他的欲望,即使自己配不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