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脏不大好,这打一开始就没瞒着兰庭晞,但具体不好到什幺程度,我自己都不清楚,和他自然也无从说起。
何况我频频作死,这颗心脏还跳得斗志昂扬的,一点也没有要罢工的意思,我浑噩惯了,根本懒得去理。
兰庭晞也看不出我除了作息不良导致的低血糖,面无血色之外,还有什幺别的毛病,只是对我的随口玩笑,还是不高兴。
“你这张嘴,怎幺连自己也不放过。”
他皱起鼻子,有一种介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神态,好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教训我,只是最近我感到后者的成分越来越明显。
小孩儿胆子是越来越肥了。
我招招手,小孩儿听话地颠颠蹭到我面前,我正要敲他一栗子,教训一下他,不要太得意忘形,眼前一暗,嘴角被突如其来地亲了一下。
嘴唇被伸出的舌尖舔了一下,只是即刻消失了,兰庭晞迅速退后,脸上有些红:“你嘴上沾了东西。”
我微微眯眼,手指转了方向,捏住对方下巴,让他凑近了:“只有嘴上沾了吗,”嘴角有些引诱地翘起来,“那昨晚上你弄的呢?”
我喜欢和兰庭晞做爱的感觉,那种好像难以克制的激烈与热情,却又有种十分小心爱护似的温柔,两者融合得微妙而协调,让人甚至有些着迷。
无论是谁,都还是希望自己是被爱的。
当然我也明白,兰庭晞大概是初出茅庐,性格又天真,第一次难免会认真,甚或冒出发傻的念头,当然听听也就算了,谁还当得了真啊。
曾经还有人奉献出十八年的压岁钱,说要带我逃跑,和我私奔呢,最后结果都知道了。
当然不能怪那个人,甚至我还有点可怜他,不知道倒了几辈子的血霉,被我招惹上。林与鹤有多变态,我当然是最清楚不过的。